倡议书 |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倡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除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净化育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安全和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共永昌县委办公室、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的通知》(县委办字〔2022〕96号),在此,我们倡议如下:

  一、市场经营户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校门两侧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及在100米范围内设置经营性占道棚亭;严禁生产和销售“三无”食品、销售“仿真枪”和其他具有危险性玩具等违法行为;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电子烟;严禁在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校园安全保护区内设立营业性网吧和游艺、歌舞等娱乐场所;严禁出售含有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灵异、赌博、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严禁校园及周边结伙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骚扰学生或敲诈勒索师生、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严禁酒吧、KTV等娱乐性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严格管理校园安全保护区内有噪声、粉尘、空气污染的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等影响教学的行为;严格遵守宾馆旅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和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管制刀具;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手机充电和存放服务;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纹眉、美甲美发等服务。

  二、家长朋友要以身作则。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自觉养成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

  三、广大师生要积极响应。要积极向家长和身边的小朋友宣传文明知识,提倡环保、低碳、绿色出行,不买路边摊位小商品,不吃“三无”小食品,不带零食进校园,不随手抛撒果皮纸屑和杂物,不抽烟、喝酒,不进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不在墙壁乱涂乱画,做文明小市民;要当好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宣传员、讲解员、示范员、监督员,积极举报影响或破坏校园周边环境的不良行为;要争做新时代好少年,通过“小手拉大手”,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城市文明,有你有我!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美丽永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

  县委政法委0935-7522582

  县教育局0935-7521881

  县公安局0935-5836023

  县住建局0935-7522538

  县商务局0935-752217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5-7531811

  县城市执法局0935-7618377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935-7525356

  永昌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原标题:《倡议书 |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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