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智库丨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数字文明时代公民需要数字

  本文转自: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李媛莉

  在文明演进中,人类社会经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直至数字文明时代。伏羲智库兼职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王四新指出,数字文明在综合其他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给生产生活、社会治理、文化特质等注入了全新的要素,身处其中的人们得学会数字化生存。

  结合国务院最新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以及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不久前印发的《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以下简称行动纲要),王四新分析指出,在发展规划中,数字文明的整体样态、实现路径等变得目标明确、轮廓清晰。他直言,“它将经济增长、社会管理、普通人的生产生活,全部纳入综合考虑、统筹协调。中国要用数字全面改造,全面赋能升级文明形态。”行动纲要则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涉及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安全保障、伦理道德等,代表着社会公民学习工作生活各个方面需要的生存能力。

  在王四新看来,数字文明时代的公民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数字生存能力,才能与数字社会建设的宏观设计相匹配。他进一步建议,提升公民的数字化生存能力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提升数字化生存能力需要公民自身承担社会责任。人人都需要利用各种渠道、条件,利用数字基础设施,完成自我提升、自我进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比如疫情来了,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社会责任,知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电影盒子能够做到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通行等。大家都在为防疫贡献自己的数据,以便于国家能够实现全链条精准防控。”他坦言,这也是基于公民数字素养的数字化生存能力,需要与国家的数字文明能力呼应并且相互打通。

  第二,助推公民数字化生存能力提升,有赖于数字社会、数字国家的赋能,政府得用好网络思想。他强调,国家的治理能力应当建立在数字文明建设的基础上,要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的水平。“除了普通人需要数字赋能以外,还要通过积极的国家和社会计划消除新的不公平。比如在数字基础设施使用、数字资源分配、数字能力建设等方面,如果因为经济条件、受教育水平、年龄等原因不能够享用。那就会产生数字弱势群体与数字鸿沟,进而导致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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