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女模特顾春芳,靠“借钱”过奢靡生活,4年借17亿,后来被判死刑

  “第一美女老板欠债数亿,跑路了”

  2012年3月,常熟的地方论坛突然爆出了大量关于“常熟第一美女”顾春芳的网帖,称她凭借姿色,官商通吃,4年骗了17亿后,整容跑路了。

  

  此消息一出,顿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谁也没想到,这张天使面孔背后,竟是一个巨大的谎言。

  可是,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真的只是因为美貌吗?

  据顾春芳家的邻居老冯说,顾春芳从小就不安分,大家经常都不知道她到底想干什么。

  1972年春天,顾春芳出生于江苏常熟的碧溪镇。她的母亲曾是生产大队的妇女主任,父亲则当过农业银行碧溪办事处的领导。

  家境优渥的她,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得漂亮,又很会说话,所以大家都很喜欢她。唯一的缺点是,她实在不是一个学习的料。

  

  上了初中以后,她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美貌,就更加注意形象,随时都会把梳子带在身边,衣服也几乎不会连着穿两天。结果还没毕业,她就已经学不下去了,早早地就辍了学。

  在父母的关系下,她进了当地的一家国企做文职。但是她根本坐不住,只想出去挣更多的钱,于是她很快就辞职了。

  1992年,20岁的顾春芳进了碧溪供销社卖化妆品。当时的化妆品属于奢侈品,能买的人不多,但好在她人美嘴甜,所以销售业绩一直都比别人好很多。

  

  慢慢地,她不仅挣的钱越来越多,而且还借着买化妆品,认识了许多有钱有势的太太,从她们那里得知了“模特”这个行业。

  恰逢当时常熟市要办模特培训班,成立模特队,所以顾春芳立刻就辞掉了供销社的工作,准备全心全意地做一名模特。

  成为模特后,她出演了常熟市的城市宣传片,也接了不少广告。没过多久,巨幅的海报贴满了常熟的大街小巷,她也被人们称作是“常熟第一美女”。

  

  在无数人的追捧下,顾春芳成功挤进了上流圈,她在各种聚会和活动中,认识了不少商界老板和政界官员,见识到了真正的富贵生活,也从此不愿再安于现状。

  按常理来说,此时她最好的选择是去“傍”上一个有权有势的“大款”,但是她没有,她反而离开了模特队,用自己全部的积蓄做起了生意。

  也就是说,她的野心远不止于此。她并不想做一个被圈养的金丝雀,而是要成为一个可以和这些上流人士比肩的女老板。

  

  就这样,常熟市中心的繁华地段,从此就多了一家叫“世界名品”的服装店。顾春芳本以为,自己开了店就能像那些老板一样越挣越多,可她没想到的是,她并没有什么经商天赋。

  除了一些她以前结识的老板、夫人来店里捧场外,店里的收入都很平淡,根本负担不了她的消费,很快就入不敷出了。

  为了减轻经济压力,她又挑了一个店面,开了一家高端美甲店,但是结果还是一样,依旧无法带来她想要的“蒸蒸日上”。

  

  可是她早已经习惯了“上流”的生活,即使收入有限,她也不肯降低生活水准,依旧花钱如流水,极尽奢靡地包装自己。在收益不及支出的情况下,她的资金周转很快就出现了问题。

  顾春芳的虚荣和要强不允许她成为一个失败的人,所以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一位和她来往密切的老顾客,以资金周转问题为缘由向对面借钱,并许下了高额的利息。

  她原本是真的只想借钱救救急,可她没想到,对方答应得非常痛快,整整一百万,她只是动了动嘴,对方竟然说给就给了。

  

  不过此时的她还没有想太多,她拿到钱后就立马投到了生意上。或许是因为学历不够而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所以她一直都迫切地想要通过生意来证明自己,但却总是事与愿违。

  眼看着还钱的日子快到了,可她却连本金都凑不够。为了继续维护自己的光鲜靓丽,她没有选择及时止损,而是又一次想到了借钱。

  于是她故技重施,找熟人借钱,再向对方承诺高额的利息。拿到钱后,她把先前借的一百万和承诺的利息,还给上次的人。

  

  由于她兑现高额利息的消息传开了,不少人都以为她是做投资赚了钱,所以纷纷找到她,表示想要跟着她投资。她由此意识到,这可能是一条来钱的捷径。

  然而,外界的人并不知道,此时顾春芳已经打起了别的算盘。她开始利用她的人脉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与此同时,还更加肆意地买奢侈品来包装自己。

  随着她“有钱人”的形象越来越“真实”,她也不再满足于仅仅只借一点“生活费”,开始了更高额的借款。

  

  2006年,顾春芳谎称自己在内蒙古投资,做了煤炭生意,和当地的电厂、国企都有密切的生意往来,但是还需要500万的资金支持。

  为了让人相信,她还拿出了她和当地电厂的“合同”,然后提出,如果有人愿意投这笔钱,她会给25%的利润回报。

  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个企业家投了这笔钱。据他所说,顾春芳很快就通知他,这笔钱的收益已经到了,但同时又建议他,最好把钱继续投进去“利滚利”。

  

  于是,这个企业家不仅没要返回的这笔钱,反而还追加了三千万。但是他却怎么也没想到,顾春芳给他看的这些合同和印章其实全都是伪造的。

  在这次成功取得巨款后,顾春芳的胆子也更大了。她不仅伪造各种文件和私章,还招人假扮高干子弟,从而获取信任。

  她本以为,这次借款之后,自己就可以通过投资翻身,可是无论她怎么投,一年之后,她仍然只能拿出20%的回报。

  

  2008年,为了掩饰她真正的财政状况,让人相信她生意做得大,她用1000万注册了一家出口贸易公司,并开始向他人承诺30%以上的高额利息。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她,她得到的“投资”也越来越多,单笔最高甚至达到了1.8亿元。可是钱越多,风险也就越大。

  2010年,她向一位姓顾的房地产老板谎称,她认识省领导的女儿,可以通过关系拿到计划煤。据资料显示,当时的市场煤价格是850元每吨,但计划煤每吨仅650元。

  只要拿到计划煤,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哪怕只挣10块钱,也能挣两千万。

  

  顾春芳为了让顾总相信,还给他看了自己控股的煤炭销售公司的证明,和与张家港沙洲电力公司的合同。最后,她一如既往地许下了高额的利息。

  这位老板在看到了顾春芳的“诚意”后,开始为她筹款。不仅拿出了全部存款,还借遍了亲朋好友,最后甚至借了高利贷,给了顾春芳6500万。

  他们约定每个月的利息为400万,4个月还清。结果4个月后,顾春芳真的把本金和利息还给了他。

  但是这个老板没有见好就收,而是贪心地想得到更多,所以他又借了1亿给顾春芳。但这一次,等待他的,就只能是血本无归了。

  

  事实上,顾春芳的资金链一直都岌岌可危,在这样“滚雪球”式的借贷下,只要她一次借不到钱,她的资金链就会彻底崩溃。

  所以,当她把身边的“有钱人”都借完了之后,她也并没有收手,而是把手伸向了普通人。从最初的一借就是成百上千万,到后来的几万几十万,甚至只要肯借钱,无论多少,她都许下40%的利息。

  据后来的调查显示,一名公务员在听说顾春芳投资很厉害的消息后,就在35%的利润诱惑下,把60万存款全都给了她。

  

  虽然看起来很荒谬,但事实就是如此,顾春芳就是用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段,仅用了4年就骗到了17亿。不过,这巨额的借款背后,等待她的也将是最严厉的惩罚。

  2012年以后,一些借钱给顾春芳的人开始意识到了不对劲,纷纷向警局报案,但是顾春芳带着几亿巨款已经逃之夭夭了,她所经营的服装店和美甲店也已经关门。

  至于那家注资1000万的公司,其实早在通过验资之后,顾春芳就把这些资金挪用了。后来调查显示,她的弟弟顾春健也曾出资100万。

  

  于是许多人都找到了顾春健,让他给一个说法。但顾春健却说自己只是挂名的,早在3月初,他就没了姐姐的消息。

  由于顾春芳涉案金额巨大,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当地警方立刻开始调查她的行踪。

  2012年3月底,警察终于在上海发现了她的踪迹。但让人意外的是,他们赶到时,顾春芳竟然正在自残。

  

  原来,顾春芳原本想要逃到国外,可是却因为护照问题而被滞留在了国内。发现自己逃跑无门又还不上巨款后,她的精神顿时崩溃了,拿起剪刀就刺向了自己的脖子。

  2013年6月,苏州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对顾春芳提起公诉。在当时,由于集资诈骗罪的社会危害巨大,还是我国唯一一个保留死刑的诈骗类罪行。

  经过审查,顾春芳在2008年至2012年3月期间,非法集资共计17.68亿元,并且尚有4.59亿元不能归还。

  

  10月2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顾春芳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顾春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判决后,顾春芳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集资诈骗罪定性不当,而且集资诈骗数额有误,所以提起上诉。

  次年5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并核准原判。

  

  事实上,这些人之所以愿意借钱,主要还是因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顾春芳都是一个既漂亮又有“背景”的女人。

  她住的是市价八百万的别墅,穿的是高端名牌,用的全是奢侈品,而且还有一个当过银行行长的父亲。

  除此之外,她善于交际,是个官商通吃的“厉害人”。她的朋友里,不仅有各种公司的老板,还有不少银行、财政局、市政协等部门的官员。

  

  并且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并不是传言中那种“交际型美女”。她虽然“高雅”,但却为人低调、眼光独到,做起事来也非常“讲诚信”、“重情义”。

  因而,不少人都觉得顾春芳很有“门路”。所以当她提起有赚钱的机会时,大家都会先入为主地选择相信。

  当顾春芳来联系他们时,他们都以为自己是和顾春芳“关系好的人”,是在她的“优待”下才有的投资机会,直到数据公布,他们才知道,这个“气质高雅、出手大方”的女人,借款金额高达17亿。

  

  她之所以能瞒这么久,其实是因为许多人投资的钱都不是自己的,而是在贪婪的驱使下借来的。

  当时流行民间借贷,在一些中小企业老板“跑路”、“跳楼”后,市场变得非常紧张,所以不少人给顾春芳的钱其实也是拆借而来的。

  这种拆借按日计息,其期限少则一两天,多则半个月。也可以约定期限,期限内,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放款人可以随时收回,但时限一般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一旦报警,这些人很可能会被自己的债主发现,从而被追债。可是他们的钱都被顾春芳套住了,根本还不上,所以宁愿不公开。

  

  由此可见,这样的集资诈骗之所以能得逞,主要还是因为其运作方式非常具有迷惑性。它利用人心的贪婪,先以超高利息吸引投资,再“拆东墙补西墙”,让投资人吃到甜头以后,越陷越深。

  究其根本,这一切也不过是人心的虚荣和贪婪作祟。无论是顾春芳还是这些追求高额利息的人,都有一种想要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

  只不过,人一旦将希望寄托不劳而获上,那接下来要走上的,就注定是一条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