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回首巨灾保险8年多的发展,宁波巨灾保险不断在增加保险责任、完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应用和升级远程定损技术、建设基层保险联络员队伍等工作中前进。”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处处长郭建民表示,经过多年实践,宁波巨灾保险不仅使灾害救助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居民损失得到了有效补偿,而且促进了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共救助体系建设,已形成自己的特色。

  不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郭建民表示,未来宁波巨灾保险会持续优化,进一步扩展自然灾害相关的灾损保障覆盖面,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加强科技赋能,发挥保险机构的风险减量服务和专业理赔服务的作用。

  针对当前巨灾保险制度基础还比较薄弱,保障水平仍然较低等问题,郭建民表示,巨灾保险制度、巨灾准备金的积累机制和多层次、多主体的分担机制还有待完善。接下来将进一步“汇智聚力”:一是集聚更多共识,探索推动巨灾保险的地方立法和城市巨灾保险体系的建设;二是推动信息共享,推动研发巨灾模型和风险评估平台,加强灾害的预测预警,通过科技提升风险减量服务能力;三是落实区域性巨灾保险体系,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推出个性化巨灾保险实施方案。

  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巨灾保险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的有效手段。在宁波,巨灾保险的“稳定器”功能正逐步显现,同时在完善城市巨灾风险保障体系方面开展更多探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财险处副处长夏民程表示,保险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灾害治理和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从损失补偿功能来看,通过保险理赔,可以第一时间为政府和为受灾群众提供经济补偿,阻断次生灾害发生,同时为受灾群众提供救助,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从风险管理功能来看,保险业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在风险识别、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沟通等关键环节提供技术支持,为应急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从社会治理功能来看,保险可以通过费率、免赔、责任限额及理赔等条件设置来规范、约束或激励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救灾行为,引导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也有助于改变传统意义上政府承担的责任过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不足,有效提升公众风险意识,提升社会整体应对灾害的适应力和抗灾韧性。

  夏民程表示,在公共巨灾保险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宁波还建立了国省道道路巨灾保险、政策性小微企业巨灾保险、企业复工防疫保险以及推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和水资源保险,在农业保险方面也在开展巨灾保险探索。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公共巨灾保险,宁波一直在积极推动商业型巨灾保险,今年推出了“甬家保”家庭生活保险,特别设计了保障“加油包”,涵盖因暴雨、暴风、台风、洪水等13种自然灾害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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