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消失的他
案件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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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只听说过撞人的一方会肇事逃逸
你有听说过被撞得满脸是血的一方会逃离现场吗
长宁警方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
就遇到了这样一起“离奇”的危险驾驶案件
10月05月21时03分许
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到报警
称在万航渡路江苏北路口
发生一起机动车与轻便摩托车的交通事故
然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在倒地受伤后
张口就要求和刘先生私了解决
刘先生心里感到有些蹊跷
考虑到对方存在伤情
而且还从对方身上闻到淡淡酒精味
刘先生最终还是决定报警
不料等他打完报警电话
回头一看,驾驶员竟然不见了!
通过调阅事发时间段路口公共视频
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趁着刘先生打电话时
居然扬招了一辆出租车后离开现场。
民警很快锁定了出租车信息
并成功与司机取得联系
在司机明确反馈车上乘客存在
“头部有伤”“意识模糊”“满身酒气”等特征后
民警立即要求司机
在不惊动车上乘客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回其上车地点
据徐某交代
他当晚喝了约两斤黄酒
散席后认为自己骑行的是轻便摩托车
没有必要叫代驾
就抱着侥幸心理
骑上摩托车准备回到位于嘉定区的住处
没想到在酒精作用下反应变得越来越迟钝
刚刚骑了约两公里就与他人发生了碰擦
经检测
嫌疑人徐某血液内
酒精数值为221mg/100ml
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
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长宁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轻便摩托车同样属于机动车,饮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同样会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行车。
原标题:《【以案释法】消失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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