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诉源治理,共奏新时代调解工作新乐章
5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化解在诉前,浙江法院怎样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模式,让浙江收案数逐年稳步下降,明显改观浙江“诉讼大省”的状况?
在商崇法、在法言商,为何安徽滁州法院能够推动实现“商事纠纷不出商会”,做实民营经济领域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专职调解、特邀调解、社区调解联动,向基层网格延伸、向企业园区延伸、向重点行业延伸、向网上线上延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如何加强人民调解指导,促推诉源治理?
86%的矛盾纠纷前端调处,6个社区实现“无讼”,“庭所联动”共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的机制如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落地生根、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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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会议深刻阐明了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就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完善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多位人民调解员分享了自身的工作经验,来自各地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代表分别作了经验交流,介绍了近年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从不同角度展示了我国调解工作的新发展新成绩。
“抓前端、治未病”,让调解与司法裁判互促共进
人民调解充分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
会议要求,要推动发布意见落地落实,努力提高调解质效,促进实质解纷,助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大幅减少矛盾纠纷轻易成讼。
2018年,浙江法院首次实现收案个位数增长,此后逐年稳步下降,目前收案数已从2017年的全国第2位降至第8位,浙江“诉讼大省”状况明显改观。
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宏伟介绍了浙江法院巩固深化诉源治理的“浙江模式”——
浙江法院在全省、县级、乡镇和村社层面总结推广“浙江解纷码”、舟山“普陀模式”、永康“龙山经验”和临安“共享法庭”,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基本实现5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化解在前端。
在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上,1万余家专业调解机构、5万余名调解员,为老百姓提供在线咨询、调解、诉讼等一条龙服务,实现了矛盾纠纷“漏斗式”分层过滤。
2022年,浙江全省55%的人民法庭实现收案负增长,带动全省民商事案件收案下降3.6%。
如何把诉调对接的“调”继续向前延伸?
浙江法院在全省大力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延伸人民法庭基层服务范围,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等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全省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指导调解56万次,化解纠纷42.7万件,就地化解率76.3%。
会议提出,面对涌入法院的大量案件,人民法院不仅要注重个案公正办理,更要通过办案关注、研析类案多发高发、大幅上升的原因,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
浙江法院建立健全重大诉源预警预测机制,推动省委将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核内容。2018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发送司法建议7368份,得到采纳落实6021件,采纳率81.7%,有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各地人民法院积极构建诉源治理新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江苏法院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法官深入到社区、乡镇,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将支持创建“无讼村居”工作与巡回审判、法律宣讲等活动结合,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普法进村”活动等方式,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多元便捷司法服务,逐步形成止讼、少讼、无讼的良好氛围。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地医疗纠纷化解难度大、赔偿不及时、诉讼时间长等痛点堵点问题,积极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创新,建立统一保险、专业调解、就地理赔、风险防控、诉调结合的预防化解医疗纠纷“保调赔防诉”工作机制,实现医疗纠纷的源头有效预防和一站式化解。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沙洲坝人民法庭聚焦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搭建“法庭+企业联合会”“法庭入站”“法庭+工会+人社”等平台,形成了委托(委派)调解、联合调解、调解确认等工作流程,建立日常沟通协作、定期信息通报、每季度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劳动争议纠纷发案数、成讼率连续两年下降,有效推动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加强多元化解,广泛汇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覆盖领域广、涉及类型多,如何提升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会议指出,要紧紧依靠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助力、指导、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与13家单位建立“总对总”机制,推动了劳资、金融、住房、城建、知识产权、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框架下,人民法院切实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协调联动,纠纷化解“朋友圈”不断扩大。
2019年5月以来,8106件涉企纠纷在安徽滁州商调委成功化解,实现了“商事纠纷不出商会”。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在会上介绍,滁州法院构建“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机制,促进出台多项配套制度,对涉企案件类型、平台建设、程序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商会调解“有牌子、有队伍、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有程序”,促进商事纠纷实质化解、案结事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总对总”工作部署,滁州实现了全部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对接法院调解平台,将66名企业家、商(协)会负责人等专兼职调解员纳入工商联调解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商会人才优势、专业优势和法院平台优势、保障优势,实现商事纠纷商人解。2021年,滁州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十年来首次呈下降趋势,2022年降幅为3.7%。
司法确认是保障调解协议效力、维护调解权威、促进有效调解的重要制度。
滁州法院建立调解协议审核前置、督促履行机制,经商事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依据当事人申请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对具有合同效力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支付令,也可以申请法院督促履行,司法确认涉企纠纷经法院督促后自动履行率超80%。
会上,多家法院以书面形式交流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经验。
浙江省杭州市是全国法院市场化解纷机制试点城市。全市共建立了48个市场化解纷点位,引导专业解纷资源向纠纷源头和前端发力。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等专业法治力量参与市场化解纷,联合市中院选树市场化解纷优秀调解组织、调解员,扩大影响力;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引导商会会员优先选择市场化解纷方式化解企业纠纷。试点以来,市场化调解组织直接化解纠纷2.05万件,收取调解费用821.40万元,培育出了市场化解纷“供需两旺”的蓬勃生命力。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成立国际商事争议专门解纷平台,与香港和解中心、新加坡调解中心等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建立对接机制,实现诉讼、调解、仲裁的相互独立与衔接配合,聘请49名港澳台地区及外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聘任21名多法域执业资格律师和8名小语种律师为涉外争议解纷专员,推动前海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首选地。
做实调解指导,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民调解法赋予基层法院的法定职能。
会议介绍,近年来,我国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规范,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组织网络。
2022年,全国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94万件(含人民法院委派委托人民调解成功675万件)。目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到69.3万个,不少退休法官受聘担任调解员,为诉前矛盾化解贡献力量。
如何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能做深做细做实?
会议指出,要汇聚化解合力,既“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院特邀调解等解纷力量,又结合实际把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工作。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人口大区,法院人案矛盾十分突出。
“诉源治理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要在党委领导下,多方联动推进。”赛罕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妍在会上介绍,赛罕区法院把诉调对接中心作为参与诉源治理的“指挥中心”,统筹前端诉源治理、中端诉调对接、后端调审衔接,实现当事人解决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建立“赛法调解网络学院”,引入北上广一线调解专家进行培训,邀请人民调解员到法院“挂职锻炼”……在各方努力下,赛罕的人民调解员逐步成为矛调中心的“骨干”,信访维稳的“好手”。由专职调解、特邀调解、社区调解三支调解队伍联动化解纠纷是赛罕区法院的解纷“秘方”。
对人民法院而言,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促进诉源治理是更重责任,也是践行能动司法的更广阔空间。
重庆法院全面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按照“分流20%以上起诉到基层法院的民事纠纷”的标准选派驻院(庭)专职人民调解员。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调解员培训、管理与考核并重,落实分类分级分层规范化管理,实现347名特邀调解员“持证上岗”,通过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制作调解指引、推送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延续“一对多”帮带模式,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庭”“所”联动,共同加强调解指导工作
近年来,包括人民调解组织在内的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如何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加强配合,共同加强调解指导,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头屯河法庭庭长柯媛媛介绍,头屯河法庭建立“庭所联合共建”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会同基层社区、妇联、工会设立矛盾化解中心,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联合司法所探索集中指导和分片包联模式,动态研判辖区易发多发纠纷,“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辖区20余个调解委员会和7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132次,“庭内庭外”多种渠道指导人民调解200余次,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和现场观摩52次,聘任10名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多措并举做实做细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
头屯河法庭建立“庭所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庭庭长兼任“社区大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灵活运用司法大数据研究分析系统,定期与区司法局、管委会、司法所双向通报辖区诉讼案件类型和特点、民间纠纷变化和趋势,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提前预警、协调处理机制。近三年来,86%的矛盾纠纷前端调处,16个社区中6个社区实现“无讼”,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实践证明,‘庭所联动’是共同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的有益探索。”柯媛媛表示,头屯河法庭将继续聚焦新时代人民调解和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
会上,多个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以书面形式分享了调解工作经验——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选取和平区新兴街为试点,以司法建议切入,以法官工作室为载体,以业务指导赋能基层调解组织为重点,让大量纠纷消弭于未发,最终形成了物业公司合规经营、小区居民主动缴费、矛盾纠纷直接调处在基层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和平区物业纠纷案件同比下降77%,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同比下降47%。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建立“网格调解”和“巡回审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网格吹哨、法官报到”工作新模式,为保护黑土地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共建跨部门全覆盖三方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实现各方优势互补,裁量标准统一,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构建“法庭—镇街—村社”三级解纷网络,在两镇两街均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择优选派党员干部、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行政调解力量等入驻,在村居社区设立130个解纷联络站,促进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多元化解,诉讼一站式服务。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孙武人民法庭邀请14名辖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妇联、社区干部及当地乡贤组成家事调查队伍,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调查、纠纷调解。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对家事调解热点、痛点、堵点进行“会诊”研判。加强与基层相关单位联动,打通家事调解平台和网格化管理平台转办流程,推动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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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空间广阔、责任重大。各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本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记者 乔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