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9月10日07:13 来源:太原晚报
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9月9日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为有效防范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风险,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件: shengjucyc@163.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08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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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高风险食品目录》
1.动物源性食材:河豚鱼、小龙虾、田螺、河蚌;
2.非动物源性食材:野菜、野生蘑菇、槐花、杏仁、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或青皮马铃薯、青西红柿;
3.自制饮品类食品:未经检验的生鲜乳、自制乳制品(包括但不仅限于自制酸奶、雪糕、冰淇淋),自制豆浆;
4.生食类食品;
5.冷食类食品;
6.裱花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