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教育强县 好学校 好学生标准

         央视网消息: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建立质量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的具体措施。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义务教育的实际出发,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重点是制定三个评价标准,即明确什么是“教育强县”、什么是“好学校”、什么是“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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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 吕玉刚:对于一个县来讲,就是要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突出考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对义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价值引领、条件保障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制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考察学校落实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把握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以及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制定学生发展质量的评价标准。突出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要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监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