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2021年暑期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2021年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铸牢我市教育系统疫情防线,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旗县区和各学校(含托幼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引导师生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同防,全面细致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暑期校门管理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

  二、各旗县区和各学校(含托幼机构)要加强师生居家和旅游防疫指导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离校返乡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养成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师生出行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变化,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疫管理措施。

  三、各旗县区和各学校(含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值守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制定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人员、防疫物资和核酸检测能力储备等保障到到位。出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处置。

  四、各旗县区和各学校(含托幼机构)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早谋划、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保障、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