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中小学2023寒假放假时间 湖南湘潭中小学几号放寒假
12月1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中小学定于2023年1月10日起放寒假。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将于2023年1月8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1月10日前师生离校,寄宿制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调休情况适当提前放假,但不能早于2022年12月26日离校;普通高中学校于2023年1月15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1月18日前师生离校。2023年上学期定于2月6日中小学学生报到,2月7日正式上课。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需要变更寒假时间的单位,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市教育局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查漏补缺,有序开展期末收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双减”政策,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规律和不同的学业水平层次,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工作;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校外培训,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片区化、常态化督查,始终保持假期内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态势,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培训乱象反弹,确保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欧阳天 通讯员 贺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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