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增183例!最新放假通知来啦!放假3天,不调休......
据深圳卫健委消息
昨日(12月6日)
深圳新增183例病例
其中
115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68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No. 01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53例
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19例
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9例
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10例
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15例
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18例
在跨区域协查人员中发现3例
在主动就诊中发现18例
在社区筛查中发现38例
病例1:居住在龙岗区平湖街道。
病例2-6: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
病例7:居住在龙岗区坂田街道。
病例8-10: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
病例11-13: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
病例14:居住在龙岗区龙岗街道。
病例15:居住在龙岗区宝龙街道。
病例16-17:居住在龙岗区园山街道。
病例18:居住在罗湖区桂园街道。
病例19:居住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
病例20: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
病例21: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
病例22:居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
病例23-24:居住在南山区南头街道。
病例25-27: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
病例28:居住在南山区蛇口街道。
病例29:居住在南山区招商街道。
病例30-32:居住在南山区桃源街道。
病例33:居住在南山区西丽街道。
病例34-35:居住在宝安区航城街道。
病例36:居住在宝安区新桥街道。
病例37-38:居住在宝安区松岗街道。
病例39:居住在宝安区燕罗街道。
病例40-41:居住在盐田区海山街道。
病例42:居住在坪山区坪山街道。
病例43-47:居住在光明区光明街道。
病例48-50:居住在光明区凤凰街道。
病例51-52:居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
病例53: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
上述病例1-53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4-58: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
病例59-60: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
病例61: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
病例62:居住在罗湖区翠竹街道。
病例63: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
病例64: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病例65: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
病例66: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
病例67:居住在福田区华强北街道。
病例68:居住在南山区沙河街道。
病例69:居住在宝安区福海街道。
病例70:居住在盐田区海山街道。
病例71:居住在坪山区坪山街道。
病例72:居住在光明区公明街道。
上述病例54-72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73: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
病例74:居住在龙岗区吉华街道。
病例75:居住在罗湖区桂园街道。
病例76-77: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
病例78: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
病例79:居住在南山区蛇口街道。
病例80:居住在光明区光明街道。
病例81:居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
上述病例73-81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82:居住在罗湖区翠竹街道。
病例83:居住在罗湖区东湖街道。
病例84-85:居住在罗湖区东晓街道。
病例86: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
病例87-88:居住在南山区西丽街道。
病例89:居住在光明区凤凰街道。
病例90: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
病例91:居住在龙华区观澜街道。
上述病例82-91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92: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
病例93: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
病例94:居住在南山区招商街道。
病例95:居住在坪山区坑梓街道。
病例96-98:居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
病例99-103: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
病例104-105: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
病例106:居住在龙华区福城街道。
上述病例92-106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107: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
病例108: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
病例109-110: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
病例111-112:居住在罗湖区莲塘街道。
病例113-116: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
病例117: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
病例118: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
病例119-120: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
病例121:居住在南山区招商街道。
病例122-123:居住在南山区桃源街道。
病例124:居住在宝安区松岗街道。
上述病例107-124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125:居住在罗湖区黄贝街道。
病例126:居住在宝安区松岗街道。
病例127:居住在光明区公明街道。
上述病例125-127在跨区域协查人员中发现。
病例128:居住在龙岗区平湖街道。
病例129-130: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
病例131:居住在龙岗区坂田街道。
病例132-133: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
病例134:居住在罗湖区桂园街道。
病例135:居住在罗湖区翠竹街道。
病例136:居住在罗湖区东湖街道。
病例137-138: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
病例139:居住在宝安区航城街道。
病例140:居住在宝安区松岗街道。
病例141:居住在光明区光明街道。
病例142-144:居住在光明区凤凰街道。
病例145:居住在光明区马田街道。
上述病例128-145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病例146: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
病例147-149: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
病例150-151:居住在龙岗区园山街道。
病例152: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
病例153-155:居住在罗湖区笋岗街道。
病例156:居住在福田区南园街道。
病例157: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
病例158-159:居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
病例160:居住在南山区南头街道。
病例161-162: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
病例163-164:居住在南山区沙河街道。
病例165:居住在南山区粤海街道。
病例166: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
病例167:居住在宝安区福海街道。
病例168:居住在坪山区坪山街道。
病例169:居住在坪山区坑梓街道。
病例170:居住在龙华区观湖街道。
病例171-175:居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
病例176-177: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
病例178-181: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
病例182:居住在龙华区福城街道。
病例183:居住在龙华区观澜街道。
上述病例146-183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No. 02
福田、南山、宝安 、罗湖
龙华、坪山、大鹏
新增高低风险区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655号】自2022年12月7日起
将南园街道沙埔头社区沙埔头村东第7栋第2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第653号】自2022年12月6日起
一、将园岭街道红荔社区园岭新村第74栋第2单元第6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6时起执行。
二、将福田街道福田社区祠堂坊第38栋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6时起执行。
三、将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新洲北村第70-2栋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6时起执行。
四、将沙头街道沙嘴社区沙嘴村一坊第63-64栋、下沙社区下沙村五坊第66栋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2时起执行。
五、将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兰江山第二期第5栋A座第7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2时起执行。
六、将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通新岭小区第5栋第2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6时起执行。
【第651号】自2022年12月6日起
一、将南园街道沙埔头社区沙埔头村西第7栋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6时起执行。
二、将福田街道福南社区南光捷佳大厦第24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6时起执行。
三、将沙头街道新华社区蜜园B栋第30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四、将沙头街道新华社区金沙花园第2栋2单元第6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6时起执行。
五、将梅林街道梅丰社区碧华庭居清园第3栋第3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南山区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97号】自2022年12月5日起
一、高风险区
1、将南山街道南园村新三坊15号3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12时起执行);
2、将南山街道月亮湾山庄C区89栋、南山街道海润公寓C栋2楼和西丽街道智云城三期中建五局项目部生活区A207、A107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3、将西丽街道白芒村北86栋6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2时起执行);
4、将西丽街道官龙村西区82栋5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0时起执行);
5、将南山街道万科瑧山海家园工地集体宿舍2楼207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3时起执行);
6、将招商街道中建八局左炮台项目生活区E105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4时起执行);
7、将南山街道向南西村3坊19号2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21时起执行)。
二、低风险区
1、将南山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12时起执行);
2、将西丽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3、将招商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4时起执行)。
【第295号】自2022年12月5日起
一、高风险区
1、将南山街道前海枫叶大厦A座13楼、西丽街道王京坑村39栋4楼、招商街道四海小区30栋5楼、蛇口街道后海理想雅园B栋15楼和南头街道古城朝阳南街17-1号3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8时起执行);
2、将南山街道康乐园小区11栋2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13时起执行);
3、将西丽街道官龙村西区105栋和桃源街道红花岭集悦城4栋6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14时起执行);
4、将南头街道南侨花园B栋(除1、2、3楼商铺)、南山街道恒立心海湾花园5栋A单元12楼、西丽街道官龙村西区6栋、西丽街道官龙村西区83栋、西丽街道西丽官龙村东区49号和招商街道龙瑞佳园A栋E单元10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18时起执行);
5、将招商街道五湾社区龙瑞佳园A栋E单元12楼和西丽街道中兴人才公寓1栋B单元7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20时起执行);
6、将西丽街道大族H公寓7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21时起执行);
7、将粤海街道华润城润府3期3栋21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23时起执行);
8、将南头街道荔苑小区5栋二单元7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9、将西丽街道文光村31栋B单元10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时起执行);
10、将南头街道嘉南美地E栋17楼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9时起执行)。
二、低风险区
1、将南山街道、西丽街道、招商街道、蛇口街道和南头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8时起执行);
2、将桃源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14时起执行);
3、将粤海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23时起执行)。
宝安区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279号
一、高风险区
(一)将新安街道大浪社区裕安宾馆第2层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5日0时起执行);
(二)将新安街道宝民社区建安一路561号宝民花园G栋第5层、海乐社区安乐二街西二巷8号第4层、上川社区水口花园公园路3049朗灏居第6、7、8、9层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三)将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尚客优酒店、福围社区下十围下沙南四巷九号、凤凰社区福凤路9号永丰田工业园宿舍7栋第四层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四)将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丰南花园15栋二单元301、303、304、305、306、307、308、309,罗租社区罗租上新村九巷8号3、5、7楼及11号201、202,官田社区羊台苑一期2A栋32楼、官田老村703号附一层,塘头社区洲石路南侧综合楼二单元2楼1-34号,上屋社区上排新村八巷三栋501、502、503、504,石龙社区石龙新村三区78栋701、702、703、704、705、706、707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五)将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圳头路96号B栋5层、南洞新村5号3层、201、401和新二社区下埔路一巷2号11层、1008、1208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六)将西乡街道劳动社区宝悦公寓551、552、553、555、556、557、558、560房,渔业社区渔业新村东巷12号,流塘社区前进二路4号G栋3、4、5层,固兴社区固戍华庭9栋23层,南昌社区南昌二队西八巷9号,盐田社区盐田新二村136号B座,蚝业社区湾美花园2栋2层划定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2时起执行);
(七)将松岗街道红星社区格布新区八巷6号、红星社区领时尚公寓划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7日0时起执行)。
二、低风险区
(一)将新安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二)将福永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三)将石岩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四)将新桥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执行);
(五)将西乡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6日12时起执行);
(六)将松岗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7日0时起执行);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400号】自2022年12月5日20时起
罗湖区将桂园街道桂木园社区桂木坊34号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29号】自2022年12月2日23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龙华街道三联社区富联一区二巷8号第1层(再回首网吧)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龙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0号】自2022年12月3日起
一、高风险区
(一)自2022年12月3日12时起,将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创业花园第76栋第4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自2022年12月3日13时起,将龙华街道三联社区富联新村一区3巷5号第七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一)将民治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二)将龙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1号】自2022年12月3日20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八区97号第3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2号】自2022年12月4日起
一、高风险区
(一)自2022年12月4日0时起,将大浪街道大浪社区黄麻埔新村17栋3单元第7层、8层、9层划为高风险区。
(一)自2022年12月4日0时起,将大浪街道龙胜社区龙胜老村一区544号福顺居A单元第8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3号】自2022年12月4日4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陶元社区元芬新村148号第6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4号】自2022年12月4日起
一、高风险区
(一)自2022年12月4日6时起,将民治街道龙塘社区中海锦城5B栋二单元第11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自2022年12月4日9时起,将龙华街道华联社区郭吓新村一区11巷5号1单元第二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一)将民治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二)将龙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5号】 自2022年12月4日起
一、高风险区
(一)自2022年12月4日12时起,将龙华街道向联社区龙苑新村一区930号第7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自2022年12月4日12时起,将龙华街道向联社区安居园3号第1层101室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龙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6号】 自2022年12月4日18时起
一、高风险区
(一)将福城街道大水坑社区大三村156号划为高风险区。
(二)将观澜街道桂香社区品顺路1号A栋划为高风险区。
(三)将观澜街道桂香社区庙溪新村24号划为高风险区。
(四)将大浪街道大浪社区黄麻埔新村4巷5号划为高风险区。
(五)将大浪街道大浪社区黄麻埔新村3巷10号第7层、8层、9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一)将福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二)将观澜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三)将大浪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7号】 自2022年12月4日19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龙华街道清华社区龙湖君荟时尚公寓第17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龙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8号】 自2022年12月4日20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大浪社区玉壶新村87栋第五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39号】 自2022年12月5日10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侨新村三区58号第4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40号】 自2022年12月4日23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塘前西区52号中心城第五栋第23A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福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第341号】自2022年12月5日12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福城街道桔塘社区科利邦工业园b栋宿舍第14层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福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坪山区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7号】自2022年12月7日起
一、高风险区
将坑梓街道金沙社区源泉公寓三楼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坑梓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大鹏新区
深圳市大鹏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1号】自2022年12月6日18时起
将葵涌街道坝光新村西区3栋19层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第20号】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
一、高风险区
将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31号楼划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大鹏新区南澳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No. 03
放假通知来啦!
2022年
剩下不到1个月时间
距离春节也仅有不到两个月
元旦的脚步越来越近
据国务院办公厅消息
2023年元旦放假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周六)
2023年1月1日(周日)
2023年1月2日(周一)
共三天
很多小伙伴们
关心的是
元旦高速免费吗?
2023年元旦
高速公路不免费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只在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
四个节日有
所以元旦走高速
是要过路费的
2022年,咱打工人
所剩的法定节假日余额已经清零
但是,别忘了这些假期
带薪年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你的带薪年假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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