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教育在语文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小学语文课程中的文学教育,并不是要像大学的文学专业那样向学生进行文学理论教育、文学史教育和文学创作教育,而只是要教学一些文学作品。既然如此,那么语文课程就不存在要不要进行文学教育的问题,因为中小学语文课程从来就不缺乏文学教育,中小学语文教材中从来就有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散文、戏都有。
因此,在语文教育中需要讨论的并不是要不要进行文学教育,而是要怎样进行文学教育。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回答在语文课程中文学教育的目的是什么。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又必须先回答语文课程的总体目标是什么,因为文学作品的教学目的从属于语文课程的总体目标。
怎样进行文学教育,之所以同怎样的语文课才是一堂好的语文课一样始终成为语文教育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难题,归根结底还是语文课程迷失了方向和目标。因为“怎样进行教学”是取决于教学目标并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的教学方
不清楚语文课程的目标是什么,自然就不知道什么是好的语文教学方法,既不知道怎样的语文课才是好的语文课,其中自然包括教学文学作品的课。根据语文和语文素养的类别和内涵可知,语文课程的总体目标只能是:教育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常用语词文字,使他们具有普遍通用的语词文字素养。
那么文学作品教学的目的同样也只是如此。文学作品也属于思想文化性语文一一文章书籍一一的范畴,它同文学以外的所有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一样,在语文课程中只是学生学习的对象,而不是学生必须熟练掌握的对象,教学文学作品只是培养学生语词文字素养的凭借和手段,而不是目的。
诚然,文学作品具有传承文化、陶治情操、塑造人格、建设精神家园等等的作用,但文学作品具有这些作用和功能,并不是语文课程必须把文学教育由教学手段提升为教学目标的充分理由,因为在传承文化、陶治情操、塑造人格、建设精神家园等方面的作用。
文学作品并不比文学以外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更强,并不比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公民学、伦理学、科学史、思想史等等方面的作品更强。或者说,对学生进行文化传承、情操陶冶、精神建设、人格塑造,并不是非文学教育莫属。正如余彤辉先生所说:“人文精神的提升,人性的张扬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文学教育,反过来说,文学教育不是弘扬人性、提升学生精神素养的唯一途
作家们创作文学作品本来就不是为了用于语文教学,而是为了形象地表达和反映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和体验,倾吐和抒写自己的心境与性灵。在语文课程中教学文学作品,并不是也不可能要学生全盘接受和牢记作者对生活的感受和体验,也不是要培养学生具有众多文学形象一样的人格和性灵。
因此,在语文课程中,文学作品除了用以培养学生普遍通用的语词文字素养之外,没有要学生非学不可的充分理由。脱离了培养学生的语词文字素养这一教学目标,所谓传承文化、陶治情操、塑造人格、建设精神家园,就会变成无的放矢、不着边际的空话、大话、套话亦即美丽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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