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前教育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公办幼儿园严重不足。基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各级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积极性远低于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由于缺少人财物的支撑,公办幼儿园无力发展壮大,学前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被推给了市场。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含无证)园所已占整个学前教育机构的很大比重,入优质园难的问题突出,城乡差距、园际间距大。

  (二)乡镇、村公办幼儿园生存困难。公办幼儿园,除了城区幼儿园核定有少量编制外,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园基本没有编制配备,幼儿园的日常开支、聘请教职工的费用主要依靠收费。在政府投入不足、收费标准偏低的情况下,乡镇、村公办幼儿园收不抵支,所收取的保教费连最基本的聘请“两教一保”人员的费用都不够支付,更谈不上教师培训、校舍维修、幼儿教玩具的更新添置。由于办园经费的严重不足,幼儿园不得不通过大幅减少教职工的配备、压缩教育教学活动经费等办法来维持低水平的运转,幼教质量得不到有效提升,也给幼儿的管护埋下安全隐患。

  (三)社会力量办园占比过大,监管难。社会力量办园已经撑起了学前教育的“大半壁江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困境,但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多数社会力量办园都是在利益驱使下建立起来的,有的举办者甚至把幼儿园当成“创收基地”,为了尽可能地降低成本,采取雇用低质量从业人员、购置不合格玩教具、侵占幼儿伙食费等各种做法,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没有保证。二是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审批门槛还比较高,按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实力拿证办民办园的还不多,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大,特别是广大的乡村,大量无证无照幼托机构(看护点)应运而生。这些幼托机构(看护点)多是家庭作坊式的,大多以居民居住用房和其他非教学用房作为教学用房,活动场地狭小,常规保育教育设施寥寥无几,多数校舍无安全消防通道,消毒不到位,卫生条件差,在膳食、校舍、卫生、交通等方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犹如埋下了随时会引爆的炸弹。但在当前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还满足不了入学需求的前提下,看护点仍是刚需的存在,短期内难以取缔。

  (四)学前教育的管理机构还存在制度短板。当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的管理还是归入基础教育,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都没有落实,管理力量非常薄弱。绝大多数的管理干部身兼数职,难以有效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看护点由当地乡镇中心校管理,但乡镇中心校均没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编制,由中心校、教管办的学校领导兼管,这部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在兼管学前教育方面,既缺少学前专业知识,又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应付式的管理难以取得工作成效。这种状况严重削弱了对学前教育的监督和管理,更无法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五)幼教师资队伍良莠不齐,缺口大。学前教育师资补充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偏低。幼儿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一些民办幼儿园和大部分看护点聘用的是非专业人员从事幼教工作,还停留在低质量的“圈养”方式,一些社会力量办园小学化的教学现象十分突出。

  二、对策及建议

  (一)应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在目前的教育法治体系中学前教育法是缺失的。应加快出台学前教育专门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地位,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主要责任,同时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与运行保障体制、办园体制、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促进学前教育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

  (二)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使公办资源成为幼儿教育的主体性力量。应从国家层面上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向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

  (三)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教师资质、登记注册、办园质量、视导评估等尚缺乏有效管理与规范。应尽快设立和健全省、市、区、乡镇学前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编制。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切实承担起管理学前教育的责任。

  (四)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制定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优惠政策,降低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五)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发展的督导和问责制度,将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及其落实情况、规划实施、经费投入及教师编制待遇落实等,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其领导的重要内容。

  (六)多渠道扩大幼教师资规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抓源头,优化幼儿教师培养体系,明确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层次,适度扩大招生,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同时,对师范类以及其他学段的富余师资进行专业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充实幼教师资队伍,解决数量缺口问题。另一方面是抓质量,强化在职培训,增强幼教师资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解决提质的问题。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机制,规范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并合理配置,增加学前教育的政府购买服务,保障非在编教师待遇,从多方面增强学前教育的职业吸引力,让更多人愿意从事、办好幼儿教育,实现“幼有所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