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考生,12月开考
「本文来源:江西晨报」
近日,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将于2021年12月举行。
省统考地点、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专业类别、考场规则等有关政策,一起来了解↓↓↓
据了解,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分六个专业类别:
美术与设计学类;
音乐学类(声乐);
音乐学类(器乐);
舞蹈学类;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考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专业的考生,
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专业考试。
全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
达到相应专业校考资格线的考生,
才能参加有关高校相应专业的校考。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时间为12月5日,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确定的考点参加考试。11月29日至12月2日,考生凭有关证件到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或高考报名点、考点领取准考证。
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时间为12月6日至15日左右,其中12月6日为笔试时间,12月7日至15日左右为面试时间。上述考生12月2日之后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点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589号);舞蹈学类统考考点为豫章师范学院(南昌市梅岭大道1999号);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考点为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
省统考有关政策
(一)本科录取批次的设置
根据《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21〕10号)等文件精神,江西省2022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调整为: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和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现平行志愿投档的“双一流”本科高校和省内部分高校(专业),实行单志愿录取。
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
纳入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现平行志愿投档且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
(二)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划定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省2022年不再分别划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合并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为:按照在赣招生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确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只设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专业合格线参照此方法划定。
考生报考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相应专业艺术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的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各专业校考资格线为: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类90分。否则校考成绩合格也不具备录取资格。校考报名时高校须严格审核考生的专业校考资格。
高职(专科)(以下统称专科)专业合格线,按照对应专业校考资格线执行。
(三)认可省统考成绩的规定
对省统考涵盖的专业,省内高校全部认可和使用省统考相应专业成绩。省外高校原则上要直接认可和使用江西省统考相应层次的专业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备案同意后,可向江西省统考合格生源(指达到校考资格线的考生)组织校考。对江西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指艺术类特殊专业),高校须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备案同意后,可以组织校考。艺术类专科除特殊专业经申请核准后可以组织校考外,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一律使用江西省统考相关或相近专业专科层次的专业成绩。
(四)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考试有关规定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含特殊专业)的考生,除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简称“高考”),且以县(市、区)为单位单独编排考场(单报高职考生除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使用高考本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使用高考专科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总成绩,满分650分]。
“三校生”文理兼报艺术类考生,本科、高职文化考试科目相同,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4科总成绩(满分600分)。
(五)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22年各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线”)划定规则为:
1.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线的划定
(1)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文化线的85%划定。
(2)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文化线的75%划定。
(3)艺术类特殊专业本科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4)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2022年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下降20分投档。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线,均不得低于2022年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
(5)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文化线的75%划定。
2.艺术类专科专业文化线的划定
(1)艺术类专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2)三校生艺术类高职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高职分数线的70%划定。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须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除核验身份时间外,其他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须遵守本年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各科目试题试卷中的考试要求。
四、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参加考试: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可配替换芯),铅笔、画笔、颜料、铅笔刀、橡皮擦、透明胶带、双面光滑的画板等绘画及辅助工具。
禁止携带凹凸不平或有图案的画板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各种类型的图片画像资料及其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物品)〔如印有各种类型图片画像资料的文具、画笔、颜料包装袋(盒)等〕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具有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接收器、发射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时,考生必须主动将禁带物品放在考场外或考场内与考生隔离的集中指定位置。
五、素描、色彩科目开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六、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七、素描、速写科目两科连场考试,素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但不得离场,速写科目不得提前交卷;色彩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考生按规定时间停止作答后,须安静有序地自行负责吹(烘)干色彩科目答卷,以防答卷装袋后发生粘连,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换色彩答卷进行吹(烘)干,严禁交卷前到物品放置处拿取手机等任何禁带物品。速写和色彩科目,考生交卷后须立刻离场,严禁拿取手机等任何禁带物品后在考场停留,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试(答)卷统一用透明胶带固定在画板上,不准用图钉、夹子、双面胶等固定试(答)卷。
九、考试时间起止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十、领到试卷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以下简称“条形码”)。填写考生信息时不准用铅笔填写,未经批准不得涂改。考生粘贴条形码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条形码上的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时,应立即举手报告。考生粘贴条形码时要贴正压紧黏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确因填写信息错误或粘贴条形码错误需要修改时须举手示意,经该考场两位监考员核对并在存根联和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备注签字后生效。
十一、考生须在试(答)卷规定的地方答题并注意卷面整洁。不准在卷面做任何标记,不准喷用定型液。
十二、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不准帮人改画作画,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答)卷带出考场。
十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并起立,等候监考员依序核对收齐试(答)卷(色彩试卷须吹、烘干后交卷)。
十四、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如组织作弊者、代考或请人代考者),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评)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须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除核验身份及面试科目考试时间外,其他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须遵守本年度各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和试卷(答题卡、面试题卡)中有关考试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自报真实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和考生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不遵守者该专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中音乐学类(声乐)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考场统一提供,考生考前须从规定曲目中选取两首备考,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考生不得自带伴奏音频。音乐学类(器乐)面试,每位考生考前自备两首演奏曲目,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舞蹈学类面试考生须着练功服参加考试,不得穿戴任何舞台表演性服饰入场,表演道具(如扇子、鼓、水袖、剑等)自备。
四、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置,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可配替换芯),橡皮擦,透明垫板等。
禁止携带文字、图片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禁止携带具有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接收器、发射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必须主动将禁带物品放在考场外或考场内与考生隔离的集中指定位置。
五、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置在课桌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视唱面试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的候考场候考,开考后考生不得进入指定候考场,不得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其他科目面试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的候考场候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指定候考场,不得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七、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起止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笔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八、笔试科目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以下简称“条形码”)。填写考生信息时不准用铅笔填写,未经批准不准涂改。考生粘贴条形码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条形码上的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时,应立即举手报告。考生粘贴条形码时要贴正压紧黏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确因填写信息错误或粘贴条形码错误需要修改时须举手示意,经该考场两位监考员核对并在存根联和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备注签字后生效。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笔试科目考试在音频、视频播放期间,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确保考场安静。
九、笔试科目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在进入考场后、面试开始前,须及时交回面试题卡,不得带卡离场。
十一、笔试科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并起立,将答卷(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从上到下顺序整理好,按照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门外等候。在监考员依序核对收齐答卷(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返回座位取回准考证和身份证。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如组织作弊者、代考或请人代考者),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江西晨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记者:熊子易
见习编辑:彭偲璠
编辑:刘伊
审定:刘良昌
核发: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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