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青年”提名奖李豪喆:以科研推动鉴定标准化,以科学捍卫公正
近日,首届上海司法行政“十佳青年”评选活动落下帷幕。来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条线、各领域的24名候选人通过现场视频展示、TED演说、回答评委提问等环节进行激烈角逐,最终产生首届上海司法行政“十佳青年”和提名奖。
即日起,“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将集中展示10位“十佳青年”和14位提名奖获得者的现场风采。
“十佳青年”提名奖
李豪喆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精神病学研究室
李豪喆,男,1989年8月出生,群众、汉族,上海交通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博士,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精神病学研究室青年。
作为助理研究员,他长期致力于科研、鉴定以及标准化工作,在鉴定工作中发现问题,通过研究解决问题,转化研究成果形成标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他完成了1项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0篇,其中SCI收录5篇,参与制定行业标准2项,参与《法医精神病鉴定专业体系框架图》的编写工作并获得著作权登记,参与撰写和翻译专著各1本。作为主检法医师,他在鉴定工作中,严谨认真的对待每一个案件,第一鉴定人的年案件量居于研究室前列。
以科研推动鉴定标准化
以科学捍卫公正
(评选会现场演讲实录)
我叫李豪喆,是一名来自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精神病学研究室的助理研究员、主检法医师。自2015年7月加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工作以来,我时刻将“以科学捍卫公正”的院训牢记在心,认真履行好鉴定人职责,始终坚守公正、客观的底线,严于律己,践行“以科研助力鉴定标准化工作”的理念,认真、努力、踏实地做好科研、鉴定、标准化等方面的工作,在鉴定中发现问题,通过科研解决问题,转化形成标准,最终应用于鉴定实践中,为不断完善法医精神病鉴定的标准化而努力。
在科研工作中,我积极思考,刻苦钻研,针对日常鉴定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前几年人伤黄牛骗保案件让不少人开始质疑伤残评定的结果。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并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各1项,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相关研究成果形成“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客观评定技术”,这一新技术、新方法有助于提高精神伤残评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鉴于监狱、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特殊性,精神病人不确定的伤人或者自伤行为会对监管安全造成巨大的风险。为此,我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并完成了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项,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及上海市社会发展科技攻关定向项目各1项,相关研究成果从早期风险筛查、定期风险评估以及疾病矫治,为监管场所精神病人的管理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为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整理总结研究成果后,我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0篇,其中SCI收录5篇;参编专著1本,参与翻译专著1本。
基于上述科研工作,我不断开展标准化研究,作为主要起草人员制修订了1项技术规范和4项行业标准,其中1项技术规范和2项行业标准已正式颁布。
为了更好开展标准化工作,我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制定了“法医精神病鉴定专业标准体系”,完成了标准体系框架图,并获得了国家版权局的著作权登记。
标准体系是标准化的一项核心工作,标准体系不但要满足现有的鉴定需求,又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标准研制和标准化建设提供依据和指导。
近年来,我根据标准体系,不断制修订行业标准。经过不断努力,目前法医精神病常见的鉴定项目已经都有了相应的标准,如现已将课题中深入研究并发表过多篇论文的“日常生活能力量表”作为常规的功能评定量表应用于精神伤残实践中;涉及确立监护人、房屋交易、立遗嘱等大量民事案件鉴定中,已全面使用《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指南》;涉嫌强奸案件中被害人的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一直是法医精神病鉴定中的疑难复杂案件,鉴定往往较大的困难,随着《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指南》的实施以及配套“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量表”的使用,从而让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鉴定结论的一致性也有所提高。
当然,随着理论的创新和研究的进步,标准化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也会不断地更新已有的标准,以满足鉴定需求,为不断完善法医精神病鉴定的标准化而努力。
在鉴定工作中,我严谨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鉴定程序要求开展鉴定工作,我每年作为第一鉴定人的案件量均位居在研究室前列,其中约有1/3的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涉及过国家政治安全、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等。
2020年3月受公安机关委托对在高架逆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此时正值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来自外省市且行程不明,为了迅速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经多次协调沟通,第一时间赴看守所,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穿着隔离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检查结束后快速出具鉴定意见,为公安机关办理此案提供了保障。
2008年某市曾发生一起杀人分尸案件,经多年侦查,三名犯罪嫌疑人于2020年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案件时间较长且案情复杂,公安机关委托本院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收到委托后,我认真审阅了鉴定材料,到看守所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详细、全面的精神检查,最终出具鉴定意见,为公安机关办理此案提供了保障。
在日常鉴定工作中,我不断践行“鉴定为民”宗旨,积极开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工作。由于法医精神病鉴定的特殊性,被鉴定人经常会有因躯体或精神原因无法前来鉴定机构,但逢此类情况时,我总不辞辛苦,主动提供上门鉴定服务。特别是在近三年,由于疫情防控规定,进入养老院、看守所等场所均需要每天都进行多次核酸检测,在炎热的夏天也需要穿着厚厚隔离服才能进入相关场所进行鉴定工作,每次鉴定下来,衣服基本湿透。
有时候,我还会遇到一些宣告公民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考虑到当事人家属急需办理某事务或确立监护人时限要求,我会及时响应,启动鉴定后在当天即完成鉴定报告,深受委托方与当事方好评。除了常规的鉴定工作,在遇到突发紧急状况时,比如疫情期间,我们配合公安机关完成了多起紧急案件的鉴定工作,彰显了以科学捍卫公正、服务城市安全运行的勇气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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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