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予以备案和公布

  近日,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教育部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提交的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予以备案和公布。一起来看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我部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提交的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予以备案和公布。

  一、我部汇总备案的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766个(其中,本科专业348个、专科专业418个),专业点27816个(其中,本科专业点15179个、专科专业点12637个)。备案专业自即日起可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jxjy.moe.edu.cn/)查询,具体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以平台公布为准。

  二、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将以备案的专业、专业点等数据作为招生管理服务的依据。各地各高校须严格按照我部备案公布的招生专业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专业设置指导与管理,优化区域专业布局。我部将加大对各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和管理工作检查力度,以专业设置管理为切入点,不断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教育部

  2022年5月27日

  其实早在2021年就已经开始筹备研讨:

  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研讨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1-1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考试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做好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经研究,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7号)有关要求,交流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的有效经验做法,部署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有关工作。

  二、时间和形式

  时间:2021 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形式: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线上开展

  三、参加人员

  教育部职成司、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专业设置工作联络员、省级开大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教育部司局单位在国家开放大学参加,各地参会人员在本地省级开放大学参加,由各省开放大学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反馈回执。请汇总本省参会人员(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开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以及技术调试联系人),并于12月22日(星期三)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dce@moe.edu.cn。联系人:郑戌冰、邱懿 010-66097822。

  (二)调试安排。请与各省级开放大学联系提前做好调试工作,于12月23日(周四)下午16:30-17:30进行测试(呼入号码为889022207960)。会务支持联系人:曹雷18811571151,马莹010-57519654。

  附件:参会回执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