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学会张千帆谈“宪法的生命与权威在于实施”【2】
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
执政党需要有落实宪法的觉悟
[网友政者正也青者政也]:嘉宾你好,请问十八大后宪法、法律公平性、公正性、合理性如何得到保障?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张千帆]:宪法和法律的公正性、合理性,只有在实践当中才能得到保证。公平性、合理性的问题首先要在实践当中才能体会得到。如果没有实践,你根本就不知道它在公平性、合理性上发生什么问题,很多时候也都是很多学者的纸上谈兵,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需要在实践当中得到落实,然后我们在实践当中发现缺陷,然后再进行纠正、弥补。所以,宪法的实施是目前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而不是去抽象地谈论宪法的公正性、合理性,以及它的一些基本原则。
因为宪法规定出来并不是只是一个漂亮的门面,而是它要落实到实处,宪法是为了拿来用的,以前已故的蔡定剑教授说过一句话,宪法是拿来用的,不是放在那看的。如果宪法只是一个花瓶,那对于我们社会没有什么作用,所以,只有它落实以后,它的优点,包括它的缺点才能够如实地体现出来,我们才能够对它进行进一步的改进。
[网友杨再昌]:张副会长,作为执政党和政府如何以实际言行保护宪法的生命和捍卫权宪法权威?
[张千帆]:一方面当然是执政党需要有落实宪法的觉悟,以及对落实宪法的必要性的认识,首先认识到落实宪法、保护宪法权威,对于长期执政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不落实宪法的话,这个社会就会出现大量的问题,比如现在中国有很多上访,为什么有那么多上访呢?是因为基层民主没有得到落实,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很容易导致公权滥用,产生大量上访,那么多人云集北京,把这些问题都交给中央处理,中央也不可能有效地处理所有的问题,这样就会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造成很大的威胁,现在还好,还有一定的言论自由,这些问题至少能够反映出来,如果言论自由也没有了,很多问题都藏在底下,说不定哪天就发生暴力革命,这样对于社会,对于长期执政,都会带来很大的隐患。所以,落实宪法,这些问题统统都能够解决,人民有言论自由,他们权利受到侵犯,就能够及时的反映,至少让政府知道,社会存在的问题。更根本的是要通过基层选举,让各级政府对当地的人民负责,如果他们做不好,当地人民通过选票把他们选下来,这样地方的问题在地方就自动化解了,人民也就用不着上访了,他们就用不着来北京来找我们领导人的麻烦。所以,落实宪法是极其重要的,对于政府来说尤其重要,执政党一定要有这个意识。
另外一方面,在认识到它重要性的前提下,要通过完善宪法制度,让宪法真正落到实处。比如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体制30年的经验表明,它对于落实宪法,效果不彰显,就需要设计其他的制度,比如设立专门的宪法委员会,专门来解释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15:35][网友文艺骚年]:张主任,在未来,您认为我国在处理公职人员违法,特别是职务犯罪方面将会采取怎样的措施?在达到预期结果之前会遭遇怎样的困难?
[张千帆]:职务犯罪方面,现在因为各级官员贪腐现象也是比较严重,国家应该会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尤其是王岐山负责中纪委,我想这一方面肯定会有更多新的举措。其中一个举措可能就是要求公开,这个公开对于遏制贪污腐败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很多的违法犯罪如果不公开,可能连中纪委也不知道,一旦公开,尤其是比如说允许新闻机构,允许人民网这样的网络媒体介入调查,很多的犯罪行为都能得到及时的揭露。现在呼声比较高的就是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如果能够实质性地落实公示制度,也会对遏制职务犯罪发挥作用。
[网友杨再昌]:张副会长,近年来,对宪法的生命与权威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出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张千帆]:对于宪法的权威造成不利影响的,一方面从表面上看是宪法体制设计不完善,行宪的力度不高,效率不高,所以就需要去改进宪法解释和宪法适用的制度,成立专门的机构,比如宪法委员会,来解决这些问题。更长远的问题,更深层的问题,我认为是目前的自上而下的执政模式,就是人民还没有发挥充分的作用,包括宪法当中规定的某些基本民主制度,比如说通过选举人大代表,来监督政府的运行,来监督政府权力的行使。这些方面,都还做得非常不够。
制度改革的根本动力,是来自于人民,或者来自于选民,而不是来自于政府。如果选民不发挥作用,那么宪法规定的再好,其实最后也还是没用,因为它达不到有效约束公权力的目的。公权力是自己不会约束自己的。如果它能够无法无天,掌握权力的人就能够从这种体制当中得到很多好处,所以最终要去约束公权力的是人民,必须要让宪法这套选举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社会其实大多数人都能看到宪法实施机制的改进会给这个社会带来什么,之所以长期没有改进,改革很难推进进去,就是人民所发挥得作用还不够。今后要解决不仅是要改革一些具体的宪法实施制度,最根本的我认为还是要深化中国的民主,尤其是通过改革选举制度,让政府对人民负责,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把公权力关在笼子里。还有,就是涉及宪法的一些具体制度的改革才能顺利地推进下去。
民主、法治、尊重人权是宪法的主要精神
[网友一天一地一广仔]:请问嘉宾,你怎么看我国的宪法发展史?现行宪法的主要精神是什么?为什么这次特别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
[张千帆]:现行宪法,从1949年以后,或者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以来,经过了非常曲折的发展,尤其是中间经过大跃进、“文革”,说实话,1954年宪法制定以后,仅仅三四年时间,这部宪法就基本上被废了,因为国家进入了大跃进,各种各样的政治运动,使得这部宪法根本不可能得到落实。1982年立宪以后,等于是在很多方面拨乱反正,但是,在法治、人权这些方面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有些其实是当时仍然处在争论的过程当中。比如,要不要法治,人权更不用说了,因为人权以前是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所以,1982年宪法基本上是确定了民主原则,还有整个的一套国家制度,当然,它也同时确立了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一个宪法理念。后来在修宪过程当中,经过1988年、1993年,尤其是1999年和2004年最近这次修宪,法治、人权,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还有私有财产,这些很重要的宪法精神才进入了宪法的文本。
所以现代宪法的主要精神总结起来应该很简单,就是民主、法治、尊重人权,还有真正地落实宪法,如果不落实,这些东西都是嘴上说说而已,这样的宪法精神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所以这次特别强调要全面地贯彻和实施这部宪法,正是因为30年来宪法实施的效果一直不理想。宪法的实施,重在实质。过去的实施都是程序意义上的实施,政府按照宪法程序,在履行宪法程序,行使权力的时候,在实质上有没有尊重公民权利,是否符合宪法精神,这就只有通过能够有效地贯彻实施宪法的制度,才能够体现出来。
希望以后的宪法实施制度会有所改进和调整。
[张千帆]:请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宪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