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一起腐化堕落的高校校长李延臣

  李延臣,男,汉族,黑龙江省人,1965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

  

  1988年,23岁的李延臣从上海铁道学院(1995年更名上海铁道大学)毕业,这对于从山沟里走出的他而言,颇有意义。“十五年寒窗苦读,换来了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着实令自己兴奋了好几天。”他坦言。由于其平日踏实刻苦,早早入了党,又曾被评为上海市三好学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党总支讨论决定让他留校任思想政治辅导员。

  由于个人上进,又熟悉工作环境,在组织的培养下,李延臣很快就进入学校中层干部队伍,1991年兼任系分团委书记,1996年便被提任为土木建筑学院副院长,1998年又被提任为学校总务处处长,可谓是一帆风顺。

  2000年,上海铁道大学与同济大学合并重建,他被调整任同济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正职副岗”的安排,使他“思想上产生了很大的逆反情绪,内心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压抑怒火”。

  2002年3月,李延臣调任上海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该校2003年升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校长,分管后勤工作。重燃工作激情的他,起初还总结出这样一个人生格言:做人是根本,做事是关键,做官是升华。“没有做人的根本,一个人什么也做不好,做不成事只会耍嘴皮子、动歪脑筋,只会被人瞧不起,只有做人做好了,又能为百姓做好事,大家才会拥戴你做他们的领导。”李延臣解释道。

  在担任立信学校副校长之前,他在工作中形成了一个自己比较得意的观念:“干一个项目,结交一帮朋友。”

  “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李延臣说,在他做工程项目“乙方”时,这个观念使他受益匪浅,也帮他快速打开了工作局面,“干一个项目,结交一帮朋友”的观念便固化在脑海里,形成了一种工作理念。

  

  “后来分管学校基建工作,负责发包项目,担任‘甲方’,身边的‘朋友’更多。”李延臣坦言,用这一理念指导工作带来的后果,一是给那些不法商人留下更多“钻营”的空子,他们借此投己所好、拉近感情,掩盖利益交换的实质;二是容易被所谓的“友情”麻痹,而放松警觉、放松纪律约束,失去职业操守,滥用手中权力。

  立信学院文汇路2号地块承包经营权的来回“转手”便是一例。

  计某是上海某科技公司法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李延臣成了“朋友”。2002年底,他租下2号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将一层用来开食堂,二层用来开网吧。可是经营不久,两个楼层的经营状况便如冰火两重天,食堂亏损不断,网吧则赚得盆满钵满。于是,计某找到李延臣,大吐苦水,希望学院能够对食堂自负盈亏,经营得热火朝天的网吧则继续由自己负责。

  没想到,一向头脑精明的李延臣居然二话不说,爽快地答应了这“赔本买卖”。

  后来,在李延臣的极力说服下,学院以110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2号地块近40年的承包经营权,一楼交给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开食堂,二楼继续出租给计某开网吧,并且还帮助网吧进行电力扩容。不仅如此,李延臣还让学院给了计某近200万元,当作此前食堂装修、购置桌椅设施等方面的补偿。

  

  计某“知恩图报”。当李延臣提出妻子要买一辆车时,计某心领神会地送上了16万元现金;当李延臣提出买房子有资金缺口时,李延臣妻子的账户上便多了15万元……不仅如此,计某每年春节都要给李延臣拜年,红包礼金自然少不了,四五年时间就累计40多万元。

  私人的腰包越来越鼓,公家的损失越来越大。为了把学院亏空的窟窿补上,李延臣还违反“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未经学院党委会审议转让价格和受让方,擅自决定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将地块承包权转让给上海一实业公司法人陈某某的亲属。

  好处自然不言而喻。陈某某曾将松江一套约90平方米的房产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李延臣的兄嫂,又“借”了200万元给李延臣的侄子购置房产。“这套房产实际上是李延臣的。”上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伪造200万元借款已还的假象,李延臣还与陈某某合谋,由陈某某分8次向其兄长、侄子提供200万元现金,再由其兄长、侄子通过银行转账转给陈某某。

  就这样,李延臣一次次地破纪违法,“朋友圈”俨然成了“利益圈”——

  在负责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建设工程”时,李延臣收受某公司法人陈某5万元;收受项目建筑材料供应商乔某某、某公司主管谢某某金条4根,合计价值30多万元,帮助其承揽项目。

  在负责学院“科技会展综合建设工程”时,李延臣帮助某公司负责人赵某某中标该项目,事后以购置房屋为由,向赵某某索贿90万元;收受乔某某现金50万元,事虽未成,但钱照收不误。

  据介绍,从2009年起直至案发前,李延臣频繁接受与学院相关工程项目的承建商、供应商宴请,出入低俗场所。甚至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顾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其50岁生日宴请中,还收受了立信学院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所送的2万元礼金。

  2015年11月,已经是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的李延臣,顶风违纪,利用朋友关系帮助一公司承接衢宁铁路浙江段工程,收受公司有关负责人20万元现金,事后将钱交给了吴梅。吴梅二话不说,就存入了个人账户。

  2016年5月,李延臣想给儿子购买住房,还缺90万元资金,便想起曾经在他帮助下顺利承揽立信学院项目的某公司负责人赵某某。他让人向赵某某“狮子大开口”,一下子就索要90万元。为了规避调查,李延臣夫妇二人想出一个办法:让赵某某把钱转入拖欠吴梅资金的客户谢某某处,这个人也曾接受过李延臣的“帮助”。拿到钱后,再由其转账给吴梅,造成“还款”的假象。吴梅收到钱后,心安理得地用来买了房。

  “她开着李延臣受贿买的车、住着李延臣受贿买的房,不但没有什么不安,反而心里有些得意。经常与李延臣一起参加那些承包商、供应商的宴请,甚至出国旅游。案发前,二人还一起参加了承建商安排在私人会所的‘一桌餐’。”上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我们夫妻二人的工资收入一年也有七八十万元,有房有车,开销也不算太大,又何必如此不知足呢?”等到身陷囹圄,李延臣才追悔莫及,“钱,拿到手上时让人欢喜开心,可拿了不该拿的钱就会变成人生罪行的镣铐,是斩断人生前途的屠刀!”然而,一切悔之晚矣。

  

  2019年1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李延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延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