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疫情防控看社区组织管理短板
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社区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其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也明显暴露出来,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必将得到逐步完善和解决。这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社区机构设置职能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和县城急剧膨胀,大批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和县城里来,社区建设容量和居委会工作任务越来越大,但由于小区入住人口的复杂性,与当年小区居住人口的部门化和单一性不能同日而语,工作难度增加了很多,这就对社区和居委会的工作职能转变提出新的要求。社区一要有办公地点和相对够用的基础设施、活动场所,能够开展各种活动;二要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人员素质相对较高;三要组织健全,下面有腿,有一种能够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
目前,我们的社区建设和居委会机构设置远远达不到以上要求,尤其是县城一级相差更远,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其现状是社区办公无定所、活动无场地,居委会机构设置人员无编制、工作无经费,人员素质较差,其所应有的职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疫情防控中,虽然社区工作人员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深入小区死战死守阻断疫源,但是,如果没有党委政府部门包小区的大力配合,很难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
二、 社区与小区之间有断层,工作无抓手
社区是我国城市管理最基层的一级组织管理机构,同全国广大农村基层组织一样,肩负着重要的组织管理职责。如果把国家比作一座高楼大厦,那么它就是坚实的基础;如果把国家比作一棵参天大树,那么它就是扎入泥土的末梢根须。基础和根须虽然重要,但由于城镇化进程处于初级阶段,社区建设和工作机制尚不完善,不象村级组织那样机构健全,各项工作都好开展。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对象是各小区的千家万户居民,中间缺少一种组织,有一道管理断层,不能够把小区管理直接延伸到户。这是社区组织管理的最大障碍,也是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最大短板。
现在的小区管理目前有三类情况:一类是规模较大的小区,大都有物业公司管理,但它是一种纯经济组织,不属于行政管理系列,纳入不到社区管理范畴,并且与小区业主是一对矛盾,经常发生摩擦,制造出不少麻烦,隐藏着好多不稳定因素;二类小区不用物业公司,自发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基本还能解决一点小区自身的事情,但由于也没有纳入社区行政管理系列,没有工资报酬,经不起一点小挫折,稍有不如意就撂挑子不干了;三类小区是既无物业管理又无业主委员会,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什么事也办不成。
正是以上情况致使社区工作无抓手。疫情紧急时,社区工作人员分赴各小区,对于有物业和业委会的小区和分包小区的部门一道,结合物业和业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于三类小区社区人员亲自在门口值守登记,深入各居民楼入户排查。在平时工作中,入户走访调查如大海捞针,很是困难。可见,要实现社区工作有抓手,就得焊接这个断层,即出台明确的政策,硬性规定所有小区都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纳入居委会管理系列,形成管理体系。
三、 社区与小区间的各种关系尚未理顺
社区和居委会的组织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除存在以上短板外,还存在隶属关系不明确,工作运行不顺畅等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关系还没有理顺:一是社区与小区物业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企业,和社区、部门不是隶属关系,谁都不能对物业指手画脚,只有业主们向物业行使权利,可以说社区与物业没有关系。二是社区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没有理顺。目前,绝大多数小区没有产生业主委员会,少数有的也没有发挥作用。由于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好多小区正在酝酿产生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是由社区组织小区业主民主选举产生的一级合法组织,其选举程序应和村委会选举一样,选举结果要报政府备案。业委会与社区之间是隶属关系,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小区业委会来完成。但是,要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必须为他们落实一定的工资待遇,否则,业委会就是一个摆设。三是小区物业与业委会的关系没有理顺。本来物业与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由于没有业主委员会,二者的关系颠倒了,似乎物业成了管理者。小区没有物业不行,实践证明,没有业委会也不行。有了业委会,就可以立足业主根本利益,限制物业一些不合理行为。
业委会与物业的关系,应该是甲方、乙方的关系,物业是业委会代表广大业主通过公开招聘或公开招投标而应聘或中标的企业。四是社区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现在社区的婆婆很多,除了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外,民政、就业、公安、信访等部门也不断下达工作任务,搞得社区应接不暇,其实这也是关系没有理顺的一种表现。各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应该通过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安排给社区才是正确的渠道。
目前,社区的工作任务很重,并将越来越重,通过这次疫情防控的总体战和阻击战,更凸显出社区工作的重要。如果象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样,补齐社区组织管理这些短板,充分发挥社区职能作用,那么社区就会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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