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将换届,新一届拟设置55个行指委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自2015年换届以来,在教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在促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鉴于本届行指委即将届满,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行指委换届工作,新一届拟设置55个行指委。

  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名单

  1.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包装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餐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6.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7.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8.电子商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9.纺织服装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0.钢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1.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2.公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3.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4.关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5.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6.国土资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7.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8.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9.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建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1.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2.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3.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4.林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5.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6.煤炭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7.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8.民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9.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0.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1.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2.气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3.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5.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6.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7.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8.食品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9.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0.视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1.水利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2.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3.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4.铁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5.统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6.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7.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8.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9.文物保护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0.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1.新闻出版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2.邮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3.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4.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5.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据悉,在委员构成上,各行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一般4—5人、秘书长1人,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60人。委员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和研究机构等人员组成,比例一般为:行业企业40%、中等职业学校15%、高等职业学校40%、普通本科高校和研究机构等5%。

  据了解,行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和管理,对相关行业(专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每届任期五年。行指委的主要职能包括,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提出本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素质、知识和技能要求,指导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产教对话活动,指导推进校企合作、职教集团建设,指导实训基地建设,指导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组织课题研究,实施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培育和推荐优秀教学成果,组织本行业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等。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区域职业教育特色和产业优势,组织本区域内有关单位开展行指委委员推荐工作,可为每个行指委推荐不超过5名委员。

  部属高等学校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可为有关行指委推荐委员,每个不超过2名。

  各行业企业结合行业发展和技术优势,可为有关行指委推荐不超过3名委员。行业企业专家可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也可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但不得多头重复推荐。

  委员推荐不设“绿色通道”,有意继续参与行指委工作的原委员均需按程序申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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