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内容导引

  2022年3月、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包括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制度机制,明晰了司法裁判规则。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新宇

  点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均围绕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对家庭暴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又各有侧重。意见更侧重于如何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及时发现暴力、脱离暴力并降低暴力后果。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更隐秘,也更难完成自救。七部委以强制报告制度为基础,建立联动机制,对于遭受严重暴力的受害人形成医院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报告法院的证据链条,把司法被动救济变为主动展开保护。这种明确具体报告责任和分阶段接力性保护的实操化路径,有效弥补了未成年人自我救济能力匮乏的短板。规定则反暴力特点更突出,尤其是针对女性的暴力,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践问题作为重点突破口,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是否存在离婚诉讼为前提、不以申请人是否有出轨等过错为前提、不以家庭暴力的证据是否确凿为前提等,只要有暴力发生就会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这是向社会发出的有效打击施暴者、保护受害者的司法最强音。两份文件都是把有效化解暴力后果放在首位,惩治、救济和宣传并举,把社会对司法的期待落在了实处,无论是司法功能还是社会效果,均堪称在细微之处彰显正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