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发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1

  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研究型专门人才,2023年我校计划在25个一级学科和105个二级学科,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预计1100人左右。

  为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2023年我校计划在14个专业学位领域(类别)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150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在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生物与医药三个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预计350人左右。

  02

  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代码为125601),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请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0931-2976042)。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0931-2976093),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569专业设计(3.5小时)在12月26日进行,考生须自备绘图纸(A3)、画板及相关绘图工具;501建筑与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在12月26日进行,须自备不透明图纸(A2)、图板及绘画工具。对图纸和工具的具体要求请提前咨询设计艺术学院。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的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按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

  03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 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由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校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补充规定:

  1.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及时关注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及有关政策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e.lut.edu.cn)发布,欢迎考生访问并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工作通知。

  04

  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

  (三)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我校自命题科目501建筑与规划快题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569专业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2:0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的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e.lut.edu.cn/)或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n)查询。

  05

  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工作。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综合面(笔)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部)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由学院自定,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6

  录取:

  录取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07

  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完整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种社会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硕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博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6000元/生/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08

  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按省主管部门最新备案标准执行,以我校财务处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http://cwc.lut.edu.cn/)或咨询我校财务处(0931-2973705)。

  09

  其他说明:

  1.我校发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2023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院部在复试前将统一公布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数。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样题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仅供参考。

  2.我校共有兰工坪和彭家坪两个校区,均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两校区间距8分钟车程。七里河区高铁、动车、飞机交通便利,与其他主要城市均可直达。

  3.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可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导师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4.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其中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内,以集中授课等灵活形式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从2017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为准。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授课方式等问题请咨询招生学院。热忱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可联系相关学院或直接联系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31-2741880)。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及生物与医药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入学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6.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主要招收部分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泵、阀、电气、控制)、机械、电子信息及艺术设计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工商管理(MBA)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第一年在校学习理论,第二年到企事业单位现场学习,第三年根据情况选择实习单位或者学校开展毕业论文写作。

  7.我校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欢迎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选择我校深造,鼓励推免生选择报考直博生。优先选择导师、科创课题支撑、国际访学交流基金优先支持、优博优硕论文优先支持。

  8.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9.本简章将根据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招生文件进行完善,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

  10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全称:兰州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731(国标),考点代码:6208。

  联系电话:

  0931-2741880,2973744(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官方网址:http://www.lut.edu.cn/

  微信公众号: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行政楼(八号楼)406室 (邮政编码:7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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