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非礼女学生,厦大教授被除名后,反索赔77万!

  日前

  曾任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主任医师

  厦门大学某学院教授的姜朝晖

  在酒店房间“强行搂抱”女研究生

  事后被除名、解聘

  而魔幻的是

  这位厦大教授被除名后居然

  起诉任职的厦大翔安医院

  要求对方支付77万余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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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导师身份 留学生在酒店房间强行搂抱

  今年53岁的姜朝晖自2012年起被厦门大学聘任为临床医学教授,2016年9月起作为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导师开始招收并指导研究生。他是厦门大学医学院2018级研究生朱某的导师。

  2018年9月21日,姜朝晖入职厦大翔安医院,双方签订了一份《聘用人员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9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姜朝晖的岗位为主任医师。

  2019年7月5日,姜朝晖在带领其指导的研究生朱某出差福州期间,利用其导师身份,将朱某整晚滞留于自己的酒店房间,并在朱某拒绝的情况下对其作出搂抱等不当的肢体接触行为。

  因违规被除名解聘 起诉索赔77万

  2019年7月9日,因姜朝晖违规,厦门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做出了《关于对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姜朝晖医生的处理决定》,决定责成厦大翔安医院立即将姜朝晖予以除名,并解除与姜朝晖的劳动合同。

  同一日,厦大翔安医院经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执行厦门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同时,将姜朝晖违反师德师风的有关行为和厦大翔安医院对姜朝晖的处理决定上报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姜朝晖向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厦大翔安医院向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的书面证明,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在内共计77万余元。

  2020年1月8日,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裁决,驳回姜朝晖的全部仲裁请求。

  辩称:是学生主动 两人只是暧昧

  姜朝晖认为厦门大学并未向其发放研究生导师证书,网站上也没有其作为导师的名录,因此他不是厦门大学教授,与朱某之间没有支配关系,也不存在利用职权或优势地位迫使朱某就范的情形,更未骚扰朱某。姜朝晖表示,他和朱某共处一室起因是朱某主动,二人之间仅是暧昧,无关师生与医院。

  姜朝晖认为自己并不存在错误,也没有违反任何厦大翔安医院单位规章制度。而厦大翔安医院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姜朝晖不服劳动裁决,向厦门翔安法院起诉。

  法院:证据足以认定 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厦门翔安法院根据研究生朱某提供的手机录音材料、短信记录、谈话笔录等证据,认定姜朝晖对朱某的行为不当,厦大翔安医院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无需赔偿姜朝晖未出具离职证明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驳回姜朝晖的全部诉讼请求。

  姜朝晖不服一审判决

  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

  该案的二审文书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判决书显示

  姜朝晖的诉求均被法院驳回

  

  根据二审文书显示,厦大翔安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于2019年7月23日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联系方式告知姜朝晖解除劳动关系,并于2019年7月26日、8月1日通过邮政EMS、邮箱及企业微信方式向姜朝晖送达上述决定,通知姜朝晖来厦大翔安医院处办理离职相关手续,但姜朝晖均拒绝接电话、回复及收件。

  二审期间,厦门中院经审理认定,姜朝晖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驳回姜朝晖的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值班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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