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评」监管不滞后,才能让线上教学“质量在线”
2021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对网络教育市场的乱象表示关注,并建议对与基础教育相关的企业进行规范。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全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4.23亿。尤其是去年以来,“停课不停学”使在线教育迎来爆发式增长。在线教育市场的飞速膨胀,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2020年10月,北京网信办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约谈了一家网络教育网站,要求其限期整改,原因是其存在低俗视频、教唆早恋等问题。针对部分网站平台无视社会责任,屡屡利用网课推广网游、交友等与学习无关信息,甚至散布色情、暴力、诈骗等有害信息问题,各地网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法关闭一批违法网站、下架一批违法移动应用程序。
相比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一堂课至少要上百元的价格,家长们面对线上教育培训课程的价格优惠,纷纷下单订购。但不少家长发现,买了课程之后,大部分线上教育培训课程大多是试听,如果要参加正规课程培训,还需要交更多的钱。在家长们认购后,培训机构不断加码提价,家长想要反悔退款却并非易事。而且,有的网络教师资质造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有的干脆在收钱后携款潜逃,使消费者陷入维权难的境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若用户与在线教育平台签订了明确的课时收费、退费合同,则按合同内容执行。消费者与平台虽无明确的合同约定,但课程服务与宣传内容有严重不一致之处,消费者可要求平台退还或降低费用。
中消协2021年1月份发布的“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对在线教师资质造假、机构无证办学、诱导消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解除合同退费难等问题予以曝光。中消协指出,一方面,网络教育平台需要尽快从资本竞争中回归教育本位,加强行业自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网络教育市场还应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制定网络教育服务标准,加强网络教育维权机制保障,规范网络教育市场的发展。
数字化经济时代的监管要求具有包容性,但不能滞后。教育者本身,当树立榜样。让消费者心寒,只顾着营销和招揽学生,这一定不是好的教育。对在线教育这种新业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治理在线教育“综合病症”,才能让线上教学一直“质量在线”。
【来源:正义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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