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 护苗成长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幼儿及教育工作者的法治观念,切实发挥法院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健康教育成长中的导向引领作用,11月9日,高台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张蕾、单兴宁到县第五幼儿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整个法治教育活动主要针对教师、幼儿两个不同的认知群体,分两个阶段进行。活动第一阶段,张蕾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深入浅出的为老师们讲解了相关知识,重点引导教职工要在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家风、道德、品行、身心健康、言传身教等方面的培养,培养孩子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活动的第二阶段,张蕾、单兴宁法官以幼儿易懂的图片、情景故事为载体,生动地向孩子们阐述了自我保护、交通安全、防拐骗等内容,和小朋友们一起学习了各方面的法律安全知识,并向孩子们强调了自己在受到欺负时的处理办法,以及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避免伤害等小知识,引导孩子们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增强自我防护的能力。
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既加深了幼儿对司法工作者这个职业的尊敬和热爱,又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增添一份安全保障。今后高台县人民法院仍将会与幼儿园全体师幼共同努力,协助幼儿园开展各项专题的法治安全教育,让安全伴随着孩子们健康茁壮地成长。
图文:赵元华
编审:综合办公室
审签:贺永军
原标题:《与法“童”行 护苗成长——高台法院走进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