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姐,我考上大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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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鑫爸爸,小鑫最近在做些什么?录取通知书应该快到了吧?”“到了到了,我正准备和彭检分享这个好消息呢!我把它发到你微信上了,快看看……”听着电话那头小鑫(化名)爸爸传来的欣喜声音,彭超检察官不禁感慨万分。

  因一时虚荣误入“迷途”

  2021年3月,小鑫还是通山县某高中的一名学生,只因虚荣心作祟,便趁人不备盗取了同学的一部手机。案发后,小鑫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其亲属积极进行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考虑到案发时小鑫是在校未成年人,系初犯,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2021年6月30日,通山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小鑫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12个月。

  缩短考察期安心备考

  考察期间,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超姐工作室负责人、通山县检察院未检部彭超一直与学校、家庭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进小鑫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与小鑫保持良好互动。看到小鑫已真心悔改,埋头扎进学习,成绩也有很大提升,检察官很是欣慰。眼看着高考在即,为了使小鑫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高考备考,通山县检察院本着教育、挽救的方针,依法能动履职,在充分听取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侦查机关、小鑫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后,依法将小鑫的考察期限由原本的12个月缩短为9个月,于2022年3月30日期满。

  

  宣告教育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结合社会调查等情况,围绕犯罪行为对被害人、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社会等造成的危害,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等,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教育。侦查人员、法援律师、人民监督员等也根据实际情况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小鑫进行了教育、勉励。

  在场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表示认可,并表示,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是一项兼具法理和人情的制度,既让迷途少年感受到司法温暖,又让迷途少年“未来可期”。希望小鑫吸取教训,珍惜机会,学会感恩,努力学习,安心高考,早日实现理想,成为社会栋梁!

  从涉案少年到大学新生

  叮咚!就在检察官看着录取通知书入神的时候,收到了小鑫发来的消息:“遇见您是我的幸运,感谢您引导我走上正确的道路,在我人生最迷茫、灰暗的时候一直陪伴、守护着我,让我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并最终考上理想的大学,开启新的人生。我知道您对我有很高的期望,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

  每一个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就像一只迷失在海洋里的小船,需要我们为他点亮一盏希望的明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是最能体现法律温情的一项工作,将涉罪未成年人从罪错的边缘挽救,帮助他们重塑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是未检工作的目标,也是未检人的一致追求。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欧式风格建筑掩映在青山绿水之中,风景如画。真的很感谢超姐和检察院对我的倾心帮教,也感谢未曾放弃过的自己,看着学校官网上的‘魅力人物’,我知道自这一刻起,我有了新的努力方向。”面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小鑫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原标题:《超姐,我考上大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