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博兴…滨州多县区解封细节公布!涉及快递、餐饮行业...
▲点击关注来源:综合 编辑:滨小影
关于解除滨城区
封控区、管控区的公告
滨城区广大居民朋友:
按照《滨州市“三区”调整工作方案》的标准要求,经按程序报审备案,现对我区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全域降为防范区管理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自2022年4月6日0时起,解除北郝嘉苑工地生活区封控区管理,解除格林春天小区、康家小区、黄河十四路至黄河十六路-渤海二路至渤海五路围合区内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北郝新苑、北杨新苑、京博儒苑上邦、福临家园、官书院、丽景雅居、建翔东小区、建翔西小区、丽园小区)管控区管理,在滨城区全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在此,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的广大居民朋友,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滨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邹平市下发关于解除邹平市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的通知
各镇(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指挥部各工作组:
按照《滨州市“三区”调整工作方案》的标准要求,经按程序报审备案,现对邹平市部分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降为防范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4月6日0时起,封控区解除封控管理:
1.黛溪街道琥珀一区2号楼
2.明集镇东张社区3号楼
3.明集镇学府春天小区7号楼
4.黄山街道阳光花园一期 20 号楼
5.黄山街道理想之城 14 号楼
6.黄山街道时代广场 7 号楼
7.黄山街道锦绣华城 4 号楼
8.黄山街道理想之城 7 号楼
9.黄山街道湖光山色 16 号楼
10.黄山街道西王兰亭南区3 号楼
11.黄山街道韩家村
12.黄山街道锦绣华城 11 号楼
13.创业集团机关第三生活区 23 号楼
14.韩店镇西王新村26 号楼
15.韩店镇西王特钢职工宿舍 2 号楼
16.韩店镇新辛家园13 号楼
17.焦桥镇河畔学府11 号楼
18.高新街道邢马清华园1 号楼
19.好生街道史营村
20.好生街道曹家村
二、自2022 年 4 月 6 日0 时起,管控区解除管控管理:
1.黛溪街道琥珀一区
2.黛溪三路老交通局宿舍
3.长山镇长星宿舍区
4.黄山街道黛溪花园
5.黄山街道黛溪华庭
6.黄山街道和润家园
7.黄山街道黄山鼎都
8.黄山街道黄山盛都
9.黄山街道黄山中都
10.黄山街道建宇三区
11.黄山街道金鼎世家
12.黄山街道锦绣华城
13.黄山街道理想之城
14.黄山街道齐明雅苑
15.黄山街道青建和泰名苑
16.黄山街道时代广场
17.黄山街道腾辉书香苑
18.黄山街道西王兰亭南区
19.黄山街道西王美郡北区
20.黄山街道西王美郡南区
21.黄山街道星河上城西区
22.黄山街道阳光花园一期
23.黄山街道大李村
24.黄山街道新城中央
25.黄山街道世纪花园
26.焦桥镇河畔学府
27.孙镇高唐村
28.孙镇王伍西村
29.高新街道邢马清华园小区
30.高新街道东范后二区
31.韩店镇新辛家园
32.韩店镇尚书嘉苑
33.韩店镇鲁明花园
34.韩店镇东王村
35.韩店镇禾和嘉苑
36.明集镇东张社区
37.邹平市人民医院
38.黛溪街道邮政局小区
39.黛溪街道药材公司小区
40.黛溪街道老环保局小区
41.黛溪街道老公安局小区
42.黛溪街道工商局小区
43.黛溪街道农商行小区
44.黛溪街道国税局小区
45.黛溪街道水利局宿舍区
46.黛溪街道老磷肥厂小区
47.黛溪街道东尉黛溪郡廉租房
48.黛溪二路南关国税局家属院
49.邹平市中医院
50.邹平市中医院宿舍区
51.黛溪街道质量监督局宿舍区
上述区域解除封控、管控后,继续严格执行社会面管控措施,实行防范区管理。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请各单位继续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邹平市下发关于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意见
各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指挥部), 市直各部门单位,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更好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防控 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确保精准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有 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 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7日零时起。
二、放开范围
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所有区域,实现人员流动,有序恢复 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 实居家隔离措施,禁止人员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 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 24 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到村(社区)报 告,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二级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严禁人员聚集。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安排 1 名代表,到村(社区)指定地点取回所购生活必需物资,村(社 区)做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居民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 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 对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按规 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继续 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 出人员,须经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 护,落实闭环管理。
3.防范区。对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防范区,居民可正常工 作生活,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外来人员管理,继续保留一处 卡口,安排执勤人员对出入人员采取测温、验码、戴口罩、查看 核酸检测证明、登记等防控措施,出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区”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红事 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 加。
(二)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管理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 前提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 秩序和生产经营,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提倡 召开线上视频会议。药店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严格执行测温、扫描“场所码”、戴口罩,严格限制人员流量, 确保不滞留、不聚集,并规范做好消杀。生活物资配送网点尽快 提升配送能力,组织配送人员开展无接触配送,可在居民小区设 置室外便民寄存点。餐饮服务单位继续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 取、送餐服务。允许货车运送物资出入,保证生产、生活、采购 运输车辆流动,允许急救、殡葬、消防、环卫等特种作业车辆出 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制定复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 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儿童托管 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公交、出租、网约车暂 不恢复运行;商场、超市、城乡大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便 利店、生鲜店、孕婴店、理发店暂不开放;电商企业暂不恢复运 行。全市防范区解除后,逐步实现服务业复工复产。
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全 封闭管理。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加强重点人群居家健康管理。按相关政策实施居家隔离人 员及共同居住家人严格居家健康管理,单独居住、单人单间、足 不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监测,主动向社区网格员报告 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对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造 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重点地区入邹返邹人员管理。进一步做好涉疫风险地区入 邹人员排查管控,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公安干警、网格员、 基层医务人员组成的社区防控小组,优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 (返)人员的报备、甄别、核实和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流程, 实行边排查、边核实、边采样机制,切实提高随访和核酸检测效 率。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防护网作用,建立“市领导挂包镇街、镇 街干部挂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挂包户”的三级挂包机制, 落实镇街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村(社区)医务工 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入邹返邹人员须提前 3 天向所在 村(社区)报备。严格中高风险区入邹返邹人员管理,对来自上 海市、吉林省等疫情高风险区域的入邹返邹人员,一律实行“7 天 集中隔离+7 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的前 5 天每天进行 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 7 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 7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在抵达我省第一落 地点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由居住地镇街负责“点对点”接回。 严禁入(返)人员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3.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 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每周一次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制定疫情防 控工作制度,落实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管理,高风险岗位人员实现 闭环管理;督促商家落实进货查验“冷链三证”、实行“三专管理” 和“亮码销售”。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高风险岗位人员,参照专仓 作业人员实施“三集中一隔离”(集中住宿、集中出入、集中管理, 相对隔离)闭环管理,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 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 每 14 天进行 1次场所和环境核酸检测。
4.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等货物管理。建立企业进口货物 静置期制度,接收进口货物开箱后静置满 10 天方可投入使用。加 强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进 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到达目的地前 24小时,企业需向市场监管 部门进行报备。强化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内的 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检测和预防 性消毒工作。企业对进口载物集装箱在掏箱卸货作业时、进口空 集装箱在装运货物和清理维修作业时实施预防性消毒。加强从业 人员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 业人员作业期间每 7 天进行 2 次核酸检测;直接接触非冷链进口 物料的人员,作业期间每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每月一次对货 物存放场所和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四)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1.加强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 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和个体 诊所发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就诊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 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2 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追踪管理。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
2.加强药店哨点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常规防控措施,继续暂 停销售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对进店顾客 要测量体温、查验“场所码”,佩戴口罩;对有发热等症状和欲 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 2 小时内报 告辖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医疗机 构等相关重点场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完善因病缺课 (勤)、病因追查、人员追踪、登记报告等制度。疾控部门做好 对其他可能传播疫情的人员和场所的监测筛查工作。坚持人、物、 环境同查,按“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方案要求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环境和物品等开展定期核酸检测或抽样检测。推广抗原检测等多 种检测方法,拓宽监测方式。
(五)加强消毒消杀管理
科学精准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 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做好消毒消杀工作,购置和使用符合法规标 准要求的消毒产品及消毒设备,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置、 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和科学的消毒剂进 行消毒操作。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杀组要对现场流调队确定的疫点、 疫区,组织指导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开展消毒工作,对包括病例 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 消杀;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及其他可能受 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杀,并在 1 周内进行回头 消杀。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街要负责 辖区内全面消杀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本 行业领域内的消毒消杀工作。消毒频次封控区 1 天 2 次,管控区 和防范区 1 天 1 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根 据实际情况多次消毒消杀。居家隔离人员要主动自觉落实居家消 毒消杀措施,保持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各物业单位要加强消毒 消杀工作,定期按规范对电梯、楼道、楼道入户门、步梯扶手、 地面、桌面、墙面、窗台等关键部位用 250mg/L 含氯消毒液喷洒 消毒,垃圾和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用 1000mg/L 含氯消毒液喷洒 消毒,门把手、桌面、楼梯扶手、照明开关等小的物体表面用 75% 的酒精喷洒或擦拭消毒。各用人单位要配备口罩、体温计、手套、 消毒剂、洗手液等防疫物品,做好企业内部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 和消毒消杀工作,对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消毒, 保证工作、生活环境卫生清洁。
(六)有序开展核酸检测
各镇街(单位)要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对隔离点、 封控区、管控区以及居家管理人员,进行分级分区域开展核酸检 测,广大居民要根据村居(社区)通知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 相关规定,主动参与核酸检测。
各镇街、市直各单位的机关干部,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 测。各级医疗机构、隔离场所、药店等相关的重点场所所有人员, 继续坚持一天一检。民政服务机构、公安机关与监所、交通物流 相关单位的所有人员,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有序复工复产的企业,所有员工每周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其中进口货物、中高风险区的货物以及冷链货物随到随检,及时 消毒消杀;直接接触以上货物的员工,一天一检;其他员工每周 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商场超市、孕婴店、外卖等生活必须的 重点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所有员 工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继续严格限制入邹车辆,司乘人 员做好个人防护,随到随检。
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分类确定复工复产行业领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 再封控区”的原则,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 尽早复工复产,位于封控区内企业和项目暂不复工复产。优先支 持复工复产领域包括:工业企业、农业生产、交通物流、建设工 程。
(二)细化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 域分别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审核程序、人员 车辆出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具体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 根据具体要求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于开工前报各镇街检查验收, 并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前制定验收标准, 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审核。
(三)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用“一企 一策”的办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涉及企业资金、融资 等问题,由市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解决;生产企业应急物资和 原材料运输问题,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解决;重点物资的物流 配送、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问题由市工信、商务、应急等部门协 调解决;油电煤气等供应链保障问题由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 设等部门协调解决。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统筹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各镇街要在加强疫情防控的 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春耕生产,同时, 组织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市场监测, 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好农资和畜禽饲料调剂调运,确保农用物资 运输畅通。
(五)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 的原则,各领域企业的疫情防控,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调 度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部门、企业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确保全面管控、不留死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领域企 业疫情防控台账,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对企业疫情 防控的指导监督,实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 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 障。工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房地产、建筑工程由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负责;农业生产领域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商贸流通业、 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仓储物流(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 由市商务局负责;交通运输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文化旅游娱 乐业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金融业由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通 信行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供销行业由市供销社负责;国 有企业由市财政局负责,未纳入以上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由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兜底指导并做好相关工作。鼓励企业封闭运行, 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在做好疫情防控、扫码、测温前提下,实行 “点对点”上下班。
五、有序畅通道路交通
继续严格实行区域道路交通管控,在高速路邹平东、邹平西、 G308 长山桓台界、G308 青阳章丘界、高淄路孙镇坡庄桥南设置 5 处交通管控检查点。严格限制车辆人员离邹,应急物资运输、重 点民生保障、能源物资、生活必须品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持重点 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执行核验行程码、 “场所码”、车辆消毒消杀等防疫规定,实行车辆封条贴封、点 对点闭环管理。在交通卡口设立外地来邹运输人员核酸检测站, 为来邹人员提供核酸检测便利。实行邹平区域内通行证通行互认, 各镇街、单位、村出入持有效证明,可实现跨区域人员流动、正 常通行。
六、迅速推广使用“场所码”
根据省市要求,为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保障广大人民 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即日起,在全市各类重点场所 推广应用统一的山东疫情防控“场所码”。需要下载张贴“场所 码”的场所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 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餐 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 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 入口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 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其他向社 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各镇街、 行业部门主管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多措并举推进“场所码”应用, 采取微信、“抖音”、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类场所、群众自觉规范使用。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指 挥 部)
2022 年 4月 6 日
关于解除博兴县封控区、管控区的公告
广大城乡居民:
目前,博兴县已经连续14天内无新增社区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根据专家组会商研判意见,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对我县域内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调整为防范区。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放松,请广大居民朋友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继续严格遵守“博爱码”报备、查验“健康码”、登记“场所码”、避免聚集、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构建起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共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衷心感谢居民朋友们的支持和配合!请广大居民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共同守护安全美好的家园。
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关于博兴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告
疫情发生以来,全县上下众志成城、共同抗疫。目前,全县疫情形势渐趋平稳,社会面“动态清零”进一步巩固。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在确保精准管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博兴实际,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一)全县各类重点场所应用统一的山东疫情防控“场所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场所,餐饮单位、宾馆、酒店、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各类企业、各类生产、加工、运输场所,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均推广使用“场所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二)各小区、村居严格外来人员管理,继续保留一处出入通道,安排执勤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对出入人员采取测温、验码(健康码)、登记(场所码)等防控措施,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
(三)农贸(集贸)市场、超市、药店、理发店等生活必需品保供门店有序开放营业,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登记(场所码)、消毒、一米线等措施,确保不滞留、不聚集,做好场所消毒消杀,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四)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美容院、洗浴店、母婴馆、茶庄、棋牌室、台球厅、麻将馆、“剧本杀”线下门店、网吧、酒吧、KTV、足疗店、影剧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等)和各类诊所、卫生室暂不开放。
(五)学生儿童托管机构、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幼儿园、中小学校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方案,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准备工作。餐饮行业(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可提供到店自取或外卖订餐服务,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组织好人员培训,完善防控设施,做好恢复堂食准备工作。
(六)县内居民非必要不离博、不出行,原则上不出市。确需离开本市的,请提前联系目的地,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积极履行入博返博责任
(一)所有市外入博返博人员请提前3天通过“博爱码”或电话进行报备,向流入社区(村居)、单位详细说明来源地、途径地、出行方式、来博时间等内容,通过山东健康码小程序登记、申领山东健康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各镇街、单位工作人员要及时查验市外入博返博人员山东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来博后2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流出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博返博,对来自有疫情高风险区域的报备人员,流入社区(村居)、单位要做好防控政策告知和沟通联系,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博返博,确需入博返博的人员经报备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平稳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一)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推动工商业有序恢复生产。各企业职工返岗前,企业要一人一档建立健康台账,主要内容应包括健康码、14天行程卡(须未离开滨州)、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合理安排职工分餐就餐,做好厂区内部消毒消杀。厂区职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测频次。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可疑症状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复工企业要实施封闭管理,不具备封闭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以适当方式安置在企业附近固定住所统一管理,严禁员工随意出入。禁止无关人员出入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外来人员入厂一律进行实名登记、测温、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
(三)对市外入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实行闭环管理。中途不在博停靠的车辆,在入博服务点张贴红色封条,全程封条完整的从出博服务点正常放行;入博装卸货物后马上离开的车辆,在入博服务点张贴蓝色封条,由对接企业安排专人引导车辆到中转站进行装卸,全程封条完整的从出博服务点正常放行;确需在博停留的车辆,在入博服务点张贴蓝色封条后行驶至目的地,司乘人员“一人一间”隔离居住至离博,每日进行核酸检测,驶离博兴时在企业再次给车辆张贴蓝色封条,封条完整的从出博服务点正常放行;来博后不再离博的车辆,在入博服务点查验无误后准予进入,司乘人员严格执行社区报备、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本地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
(四)本县运输业、本县物资需求企业可以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办理“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五)着力推进“双招双引”和重大项目建设,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涉及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用工需求,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努力扩大有效投资。
(六)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农技人员持续开展“线上科技壮苗”活动。结合农村实际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保障农民下田春耕,确保不误农时农事。
四、从严管理聚集性活动
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近期暂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展会、庙会等,倡导居民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要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
五、积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市民要增强主动防护意识和个人防范意识。居家做好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注意个人卫生;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加强体育锻炼,尽快恢复身体机能,提高身体免疫能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请佩戴好口罩,主动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六、压紧压实各方防控责任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应急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运行。
本公告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执行,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相关规定,并及时予以发布。请广大居民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要求,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无棣县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滨州市“三区”调整工作方案》的标准要求,经按程序报审备案,自2022年4月6日0时起,解除全县封控区、管控区封控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车王镇三高村解除封控区管理措施。
二、海丰街道小张家村、水湾镇水湾村解除管控区管理措施。
三、以上区域解除封控区、管控区管理措施后,按照防范区标准进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广大居民应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消毒通风、出入居民区及公共场所扫“场所码”、测温亮码等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无棣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无棣县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疫情形势总体向好。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无棣实际,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在确保精准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居家健康管理
(一)对解除集中隔离人员严格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按照要求做好早、晚2次体温检测,主动申报健康状况。
(二)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解除医学观察出院后,转由社区落实“五包一”管理,足不出户,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分别做一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双采双检)。核酸检测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三)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佩戴口罩,分餐饮食。原则要求单人单间、单独居住,如不能单独居住,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一起执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对执行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封控区、管控区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对封控区进行全封闭管理,实行 24 小时巡逻值守,禁止人员进出,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每天进行健康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三、防范区有序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加强防范区社会面管控,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一)各小区、村庄严格外来人员管理,继续保留一处卡口,安排执勤人员对出入人员采取测温、验码、戴口罩、查看核酸检测证明、登记等防控措施,出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超市可正常营业,要对进入人员进行登记、测温、验码、戴口罩、查看核酸检测证明,并加强公共场所管控,确保不滞留、不聚集,严格做好消杀工作。
(三)药店、便利店、孕婴店、理发店、生鲜店等生活必需品保供门店有序开放营业,并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验码、戴口罩、查看核酸检测证明等防疫措施。
(四)允许运送物资的货车出入,保证生产、生活、采购运输车辆流动,允许急救、殡葬、消防、环卫等特种作业车辆出入,允许居民自驾小型汽车采购生活必需品出入。
(五)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美容院、茶庄、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网吧、酒吧、KTV、影剧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等)和各类诊所、卫生室暂不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服务,幼儿园、中小学校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准备工作。餐饮服务单位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组织好人员培训,完善防控设施,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恢复堂食准备工作。
(六)所有有序恢复开放的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一米线、消毒消杀等防范措施,严禁出现非必要的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七)非必要不离棣、不出行、不流动,确需离开无棣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场站和高速路口、县域边界等对出行人员进行查验。
四、加强县外入棣返棣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八版)》,所有县外入棣返棣人员须提前3天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棣返棣,对从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入人员,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防疫政策,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检测、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
五、加快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实行“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推动工商业有序恢复生产。在工商企业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的前提下,有效做好职工复工生产工作。
(二)复工企业人员一律定期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聚集,实行分餐制。各复工企业要科学组织返程返岗,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对外地返回员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中高风险地区员工禁止返岗。各复工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对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消毒消杀,防止病毒传播。
(三)各复工企业、物流企业应严格执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并加强对运送货物车辆、人员的管理,原则上不选择来自防范区以上等级的货车司机承担运输任务。车辆运输过程中实行闭环管理,两点一线,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回程途中尽可能绕行中高风险地区。
(四)加大资源倾斜力度,保持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着力推进“双招双引”和重大项目建设,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涉及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用工需求,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努力扩大有效投资。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做好服务保障,保障农民下田春耕,确保不误农时农事。
六、有序开展核酸检测
各镇街按指挥部统一部署分级分区域有序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坚持愿检尽检、应检尽检原则,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涉及的36类重点人群严格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不从事防疫一线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人员每周检测1次。企业复工人员加密检测频次,原则上7天检测2次以上。
七、从严管理婚丧嫁娶等群众性活动
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人员数量应控制在20人以下。暂停清明节期间现场祭扫活动。
八、加强消毒消杀管理
要科学精准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做好消毒消杀工作。要加大医疗机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毒消杀力度和频次,购置和使用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消毒产品,确保消毒效果质量。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制、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等,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及科学的消毒剂量进行消毒操作。广大居民应落实居家消毒消杀措施,保持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各物业单位要加强消毒消杀工作,定期按规范对电梯、卫生间、楼梯扶手、入户门、 单元门等关键部位进行终末消毒。农村地区在消毒时,还应做好家畜、家禽处理,落实灭蝇灭鼠等措施。
九、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应急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运行。
本通告自2022年4月2日零时起执行,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相关规定,并及时予以发布。请广大居民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要求,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无棣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关于解除沾化区全域防范区的通告
全体市民朋友:
目前,沾化区已经超过21天社会面无新增初筛阳性。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经专家组会商研判,并报市指挥部审批同意,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解除2个封控区和18个管控区,同步解除沾化区全域防范区。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放松。一是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美容院、茶庄、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室、网吧、酒吧、KTV、影剧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等)和各类诊所、卫生室暂不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服务,幼儿园、中小学校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准备工作。餐饮服务单位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组织好人员培训,完善防控设施,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恢复堂食准备工作。
二是非必要不离沾、不出行,原则上不出市。确需离开沾化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场站和高速路口、区域边界等对出行人员进行查验。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三是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沾返沾。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已流入人员,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防疫政策,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所有区外入沾返沾人员须提前3天报备,经批准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方可入沾返沾,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是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有序恢复开放的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扫场所码或登记、一米线等措施,确保人员不滞留、不聚集,做好消毒消杀,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五是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严格落实对36类重点人群按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特别是对冷链食品、寄递物流、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监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落实好核酸检测措施,确保应检尽检。
六是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共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沾化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关于恢复全区寄递企业收寄业务的通告
区邮政公司、各寄递企业:
经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6日0时起恢复全区寄递收寄业务,现通告如下:
一、寄递物流企业需严格按照《滨州市沾化区货物运输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分类管控处置等要求,做好入沾、出沾疫情防控工作。
二、寄递物流企业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准入工作,对未接种疫苗的,一律不允许从事寄递物流工作,从业人员需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消毒等个人防护。扎实做好环境及邮件、快件消杀工作。
三、寄递物流企业需严格按照《滨州市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运输环节、分拣环节、投递环节防控要求,坚决堵住“物传人”风险。
四、请广大居民在接收邮件、快件时尽量选择无接触配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接收邮件、快件,有效降低疫情通过寄递途径传播风险。
滨州市沾化区交通物流专班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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