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总结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通知》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一、在推普周启动日推送我省20年推普工作成就展

  推普周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我省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的部署,精心组织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活动,与普通话水平测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等举措有机融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域内各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获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为全国首个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唯一地方政府代表,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发言。2011年,我省创造性地启动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推普活动进一步向乡镇农村延伸。2015年又首创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制度,颁布监测标准,开展试点监测,有效形成了“推普攻坚”工作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语言环境。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为两名地方政府代表之下,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5周年座谈会上发言。省语委办精选这20年来推普工作重要成果照片,于9月11日推普周首日在江苏教育官微推送,展示推普工作成就,激励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不忘初心,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再做新贡献。

  二、在推普周闭幕之际率先发布省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数据

  根据语用司的部署,我省于今年6-7月在全省20个县、21个县级市、28个市辖区开展了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全省共组织936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和语文教师担任调查员,选取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259个,随机调查29896人(不含中小学在校学生和教师)。其中,城市人口占35.30%,农村人口占64.70%;60周岁及以下的占99.99%。经过近2个月的统计与核查,省语委、省教育厅在第20届全国推普周闭幕之际,发布了本次调查数据。统计数据显示,我省15-60周岁人口中,普通话的普及率已达94.87%。其中,城市居民能用普通话顺畅交流的比例为97.62%,乡村居民能用普通话顺畅交流的比例为93.68%,大专及以上学历居民能用普通话顺畅交流的比例为98.33%,机关工作人员能用普通话顺畅交流的比例为98.15%,农民能用普通话顺畅交流的比例为84.97%。

  此次调查数据的公布,既显示我省达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十三五”末东部地区普通话普及率平均85%以上目标,增添了语言文字战线同志的自豪感,也直观地反映了我省推普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5个县域普通话普及率未达85%的县(市、区)政府看到了差距,攻坚目标更加明确。

  三、制定并印发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规范

  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我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考核、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办法等经验,省语委制定并印发了《江苏省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规范》(苏语办〔2017〕2号),对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的县域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依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制定的《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展开,重点是考察县域普通话的普及情况,同时对县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度建设、环境建设及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考察。其中,“核心指标”即县域普通话的普及情况由2017年全省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认定,其他指标由验收组现场考察认定。省语委办举办验收规范培训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为验收工作的全面启动做好准备。

  四、举办首届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

  2008年以来,省语委、省教育厅每年设立省级培训项目,累计培训了近万名中小学诵读教育骨干教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国家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省语委、省教育厅部署开展首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旨在以展示促交流,推动各地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教师目标,即“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要求落到实处。

  推普周期间,全省各地纷纷举办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展示活动。经各市选拔推荐,117名幼儿园、小学、中职和中学教师代表参加了省级综合展示。每位选手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136首古诗词中选取1篇,分别用普通话朗诵、用规范汉字书写,并模拟在中小学课堂进行讲解,专家评委现场评讲指导。中小学教师代表普遍反映,展示活动既是交流,也是现场培训,收获很大。此外,各地还组织教师就中小学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语言文化教育实践进行总结研究, 130篇论文入选省级论文报告会,对引导中小学加强中华经典诵读教育理论研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制作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益宣传片和系列讲座

  推普攻坚路,一个不能少。为助力听障视障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我省勇挑重担,承担了语用司委托任务,组织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江苏广电总台教育频道,联合拍摄制作“无声胜有声”——《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益宣传片和五集系列讲座,推普周期间在江苏教育官微、江苏教育频道以及网易平台免费推送,在全国听障人员中引起了极大反响。该系列讲座通过生动形象的范例,帮助听障人员了解普通话水平的内容和流程,了解听障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替代形式,帮助听障人员早日圆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之梦。

  在遵循《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使用与健听应试人相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的前提下,根据听障人员的身心特点,江苏省语委办会同国家语委设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研究推出了“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替代性测试”,帮助听障朋友综合运用他们可以感知的“写”和“打”两种方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经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批准,2015年起,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替代性测试。截至目前,我省106所特殊教育学校200多位听障从教人员中,已有154位通过替代性测试获得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六、督促县级以上政府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三条规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我省要求各地强化县级政府推普宣传责任,在继续加强城市推普宣传的同时,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对乡镇、农村和学校的推普工作。广泛开展“百名国测进校园”“推普到乡村”“大手拉小手”等活动,让基层群众共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成果。推普周闭幕后,省语委办在江苏教育官微上发布各地活动集锦,以展示交流促进省、市、县三级聚焦发力,形成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合力。

  推普周期间,全省各地围绕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如南京市开展“推普宣传进地铁”活动;无锡宜兴市举办首届诗词大会总决赛;徐州市举办2017年彭城书法大赛暨第九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溧阳市开展“小小推普员进社区”活动;苏州市举办“家在苏州·诵读经典耀我中华”诵读比赛;南通市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评会;连云港市举办2017“诵读艺术进校园”诗歌朗诵会;盐城阜宁县举办“欢乐颂·阜宁情——2017年经典诵读名家进校园”展演活动等,传播中华语言文化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