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晒晒你的个人荣誉

  N海都记者 张帆 通讯员 黄金泽

  海都讯 记忆是有颜色的,尤其是那些闪闪发光的美好片段。

  它或许是在你学生时代,勤奋读书,考得好成绩,期待已久的一张奖状;它或许是当你参加工作,踏实努力,做出好业绩,得到同事的一片肯定;它也可能是专属于你的一项荣誉,不管它具体是什么,但都离不开你点点滴滴为之付出过的努力。

  发黄的奖状、褪色的奖杯和奖章,也许如今都变成了几十岁的“老古董”,但你至今还珍藏着它们,因为它们都是曾经的“光荣”印证,是一生中光荣的注脚。

  今年的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0个国际档案日。国家档案局将今年国际档案日的宣传活动主题定为“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

  即日起,本报联合泉州市档案馆,推出特别策划“我们的共同记忆”,首次大规模公开向市民征集个人荣誉档案,并邀市民讲述荣誉故事。

  如果你曾经有过一个特别的荣誉,哪怕它遥远得快记不住,也欢迎您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告诉我们。

  让我们一起来找寻这些闪光的记忆,重温那些光荣瞬间。

  ●保存你的荣誉档案

  充分利用市档案馆专业的保管条件,鼓励市民向市档案馆捐赠、寄存或复制共享珍贵档案、资料、历史照片。

  【征集内容】个人或集体的荣誉证书、奖牌、奖杯等,应是较高级别(省级以上)的、较少见的或年代较久远的。另外,还可以是一些珍贵的老照片、族谱、志书、家庭档案等。

  【征集方式】可以是纸质、电子档案、资料,有以下3种方式。

  捐赠:市民将珍贵档案、资料捐赠给市档案馆,市档案馆将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寄存:因个人实际情况,市民无法将珍贵档案捐赠给市档案馆的,可以采取寄存方式,将档案、资料寄存在市档案馆,保留其个人所有权,市档案馆将为其开具寄存证明,并妥善保管档案,如因实际工作需要,需对其寄存档案进行查阅或开发利用,将事先征得所有者同意;

  复制共享:市民因个人实际情况,无法捐赠和寄存个人珍贵档案、资料,又愿意让市档案馆保存共享的,可以采取现场复制(扫描)的方式,在市档案馆留存备份档案、资料。

  ●找寻你遗失的荣誉

  利用档案馆馆藏荣誉表彰档案,开通查询通道,让市民查询个人荣誉表彰档案,找寻“遗失的荣誉”。

  目前,市档案馆保存有一部分上世纪70年代以来泉州市各行各业的荣誉表彰决定等档案文件,市民若有获得过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荣誉,但遗失证书、文件的,可以拨打市档案馆查档热线22390890,从保存在市档案馆的荣誉表彰档案中找寻“遗失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