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山个人事迹材料
李永山,男,舞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从事侦查监督工作16年来,始终战斗在批捕第一线,亲自参与和办理案件600余起,定性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
他忠诚无畏,屡建奇功。追捕的刘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件被省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追捕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人梁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监督立案一起漯河市十年来涉案数额最大的滥伐林木案件,向某银行发出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他勇于探索,创新创优。
他带领侦查监督科连续3年在全市考核中获得第一名,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撰写的一篇论文被省院评为三等奖,他本人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检察官、个人二等功等诸多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