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专项整治“乱扔乱吐”不文明行为

  4月18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开展了爱国卫生烟头纸屑大清扫日活动,笔者跟随辖区卫生监督员来到长春路商圈的小广场、公交车站、步行街等处,对市民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上午11时35分,在抚顺街一早餐店附近,一男子一边打电话,一边抽烟,之后随手就将手上的烟蒂扔在了路边,扬长离去。卫生监督员追上去告知:“不能随地乱扔烟头,请您把烟头捡起来,扔到不远处的垃圾箱内。”该男子很诧异地捡起烟头,走到2米远外的垃圾箱将烟头扔了进去。

  随后,卫生监督员拿出一份“爱护环境卫生 共建美好家园”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倡议书,提醒他以后要改正随意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该男子表示接受,并在卫生监督员的指导下将路边散落的烟头逐一用夹子捡起,扔进了垃圾箱。

  20分钟后,在盛海路人行道上,一名男子将喝完的饮料瓶,随手扔进了旁边的绿植灌木丛中,正好被卫生监督员抓了个现形。“您知道随手扔垃圾是不文明的行为吗?您看前面再多走几步就有垃圾桶了。”面对卫生监督员的提问,该男子一下羞红了脸,自知错误,不做任何申辩,立刻将刚刚随手丢弃的水瓶捡起来,小跑着到前面的垃圾箱前扔了进去,随后大步离开。

  中午1点,在澳龙广场内的小广场上,喷泉萦绕着初春的景色,显得格外清爽,不少居民带着孩子此处散步游玩。在不远处的公共座椅上,一名中年男子正在嗑瓜子,瓜子皮散落了一地,一阵风后,瓜子皮被风吹的到处都是。

  “您刚才随手乱扔瓜子、果皮,违反了《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整个过程已经被我们记录下来了。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第四条和《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我们要对你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卫生监督员说道,“请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证。”

  该中年男子姓张,他承认自己从没留意过这些看似不起眼却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当卫生监督员讲明道理后,他拿出了身份证,配合登记,并交了50元的罚款。

  从当日专项整治工作来看,许多市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随手扔东西的行为,破坏了市容环境卫生。当工作人员向他们解释后,绝大多数市民表示理解并接受。有些路过的市民看了,也纷纷点头称赞。

  “对于乱扔乱吐行为的整治主要以教育警告为主,如果发现市民拒不改正将依法进一步进行处置。”辖区卫生监督员王新玉表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均属于此次整治的不文明行为。据统计,4月18日高新区(新市区)开展爱国卫生烟头纸屑大清扫日活动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155人,对269起乱吐、乱扔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罚款金额达810元。

  希望辖区广大市民朋友能自觉杜绝不文明行为,携手城市管理人员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和健康有序的工作生活空间。(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