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惊天大事,武汉网红夫妻双十一直播卖假货高达1545万元,被警方当场抓获

  11月11日,湖北武汉,网红女主播正在直播卖假货,却被警方突击上门,涉案金额高达1545万元,可以说是昧着良心消费粉丝的典型!

  

  11月11日下午,青山警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抓获正在直播卖假货的网店店主潘某夫妻及4名店员,经查,潘某等人先后向13个省市上万名消费者销售假冒品牌3万多件,涉案金额达1545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现场传回画面,10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被分成直播间、操作区、仓库,还有3600余件未来得及销售的女装四处堆积,被抓获时,这个网店双十一直播活动还在火热进行中,电脑屏幕上的营业额还在不断增长!

  

  1.前有网红直播吃大白鲨,现有网红直播卖假货,让粉丝情何以堪,消费公众信任,欺骗愚弄粉丝,视法律为无物,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事实上,主播的行为已经违法并涉嫌犯罪,具体而言,其主要侵犯的是知识产权,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涉案女主播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该罪有两档处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数额较大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而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上述标准的5倍。

  本案中,主播夫妻涉案金额达到1545万元,很显然属于数额巨大,至少要判刑3年以下,此外所有违法所得都要被追缴,也就是说,赚的钱全要吐出来,还要另处罚金。

  2.除了刑事责任,在该直播间购买货物的消费者,还可依法主张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很显然,公开贩卖假货,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这对黑心夫妻索赔,具体而言,购买衣服价值不到167元的,可以索赔500元,超过167元的,可以要求3倍赔偿。

  该对夫妻涉案金额1545万元,除了面临繁重的刑罚,光是赔偿足以让他们倾家荡产、一无所有!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兴起,网上出现一大批带货主播,李佳琦、薇娅是其中的佼佼者,可谓赚的盆满钵满,但薇娅已因偷税漏税被重罚,现如今又出现这档子事,网络直播现状堪忧啊!

  无论线上还是线下,经商最根本的是诚信,只有合法经营、诚信待人,才能长久,否则即使一时逃脱,最终也会得到惩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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