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月1日起全面受理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申办
央广网上海7月31日消息(记者吴善阳 唐奇云)上海《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1+2”文件)正式颁布3个月以来,浦东、徐汇、静安、黄浦和闵行5个区先行试点,现已新设11家合法登记备案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机构。8月1日起,全市各区将全面受理相关托育机构的申办。
据了解,根据4月28日颁布的“1+2”文件精神,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科学育儿的氛围和环境。本着“规范引导、多方参与、优服严管、队伍支撑”的基本原则,积极推动托幼一体化工作,以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和个人提供符合适龄幼儿家庭多样化需求的托育服务。
“1+2”文件颁布后,上海选取浦东、徐汇、静安、黄浦和闵行共5个区先行试点,在此过程中,市领导逐一前赴试点区实地察看托育服务管理机构运行情况以及托育机构申办情况,针对问题,现场召开托幼工作联席会议,让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直接对接,细化解决方案,破解难题,5次现场联席会议共形成15条具体举措,作为“1+2”文件的补充意见。
通过试点,非营利、营利性托育机构和福利性托育点的设立流程都已走通。截至目前,5个试点区根据文件精神,新设了11家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发放了《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机构详细信息可登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age03.edu.sh.cn)查询。该平台针对不同的托育机构类型,明晰申办流程,提供政策资讯和指南查询,全程智能引导及短信提示,为举办者提供便捷服务。平台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集中向家长公开托育机构信息,包括:机构类型、服务形式、供餐情况、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家长可通过平台按区划、按类别查询到依法取得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托育机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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