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团委、青年联合会,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党政办)、团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了十三届,表彰和选树了一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在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为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更广泛地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在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的生动实践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经报市政府批准,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宿迁市委、宿迁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各行各业的广大青年中开展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宣传和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本地、外来优秀青年,树立当代杰出青年的良好形象,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成才,为实现宿迁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条件
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在宿迁工作、学习的青年。
2. 在宿迁深化改革和全面小康建设中锐意进取,自觉奉献,实绩突出,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3.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修养良好。
4. 模范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统战部),承担评选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1. 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直各主管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在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由宣传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审核初步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县(区)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党工委或市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定后,向组委会推荐申报。各县(区)推荐候选人要注重界别,广泛考虑科学技术、教育、农林牧渔、工交商贸、企业管理、金融、政法、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大学生村官等界别,每县(区)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和市直各单位不超过1名候选人。
2. 申报人须填写一式2份《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具体格式见附件2)、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2张正面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图片,表格及事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推荐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核实后,签署意见。所有材料须报送电子文档,团市委网站提供推荐表格下载(http://www.sqtsw.com)。
(二)评选表彰
1. 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和初选后,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在新闻媒体和团市委网站、微信平台上进行事迹刊登与公示,并组织公众投票。
2. 在群众投票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组委会组织审议,提出10名当选人员建议名单,经市主要领导审定后,正式产生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由市政府进行表彰。
3. 对另外未当选的10名候选人,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授予“宿迁市优秀青年”荣誉称号。
五、相关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在青年中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或杰出青年。
2. 各县(区)团委、青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团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工)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在申报的候选人中,基层一线工作者要占一定比例,同时要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将“十杰”推选活动作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
3. 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17年3月17日前,寄或送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尹和尉,电话:84358353,邮箱:sqtswzzb@126.com(电子邮件请注明“十杰”评选),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2号群众大厦530室,邮编:223800。
附件:1. 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申报表
2. 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个人简介(样本)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宿迁市委 宿迁市青年联合会
2017年2月27日
附件1
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二
寸
照
片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称
推荐界别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获
表
彰
情
况
本人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上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
团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
宣传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
政府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评选组委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此表正反面打印,不作被推荐人事迹简介用,另附事迹简介同此表一并上报。
附件2
第十四届“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个人简介(样本)
×××,男,××年×月×日生,汉族,党员,大学文化,×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他从事多年法庭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在审判实践中成绩显著。×年他参与筹建“青少年行为矫治中心”,亲自编制了“三薄一册”,使少年犯跟踪帮教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并通过这一改造基地,感化教育失足青少年,几年来,在他的教育挽救下,有43人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80人被减刑,11人获假释。同时,他还积极参与庭校共建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所共建校中,有×所被评为市教育先进学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同志先后被评为×县“十佳”法官、县“十杰”青年、市“优秀团干部”,获宿迁市第×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荣立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并受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年×月,获“市劳动模范”称号,其所在庭先后被上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二次,被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注:1. 请参照此样式撰写个人简介,一式2份;
2. 字数以500字左右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