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设"法治教室":增强法治教育 法律课成必修
学校邀请法官,为学生上法治课。
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要想全面落实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提升人们的法律素养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特别是青少年一代,他们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此,在去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杨亮提出了“关于将法律课作为大中小学生必修课案”。
建议法治教育实现“三个转变”
近些年来,我们国家虽然在大、中学生的普法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不小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法治教育不系统、碎片化;二是师资队伍不足,教学效果难以保证;三是教材建设滞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教育的要求。在违法犯罪人中除少数是知法犯法外,很大一部分人是法盲,不知法、不懂法,进而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为此,市政协委员杨亮建议,国家对大、中学生的法治教育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边缘化向主流化转变,从碎片化向实体化转变,从单纯法律知识条文学习向培养法治意识、法治信仰、法治价值观转变。尽快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让法律课成为大、中学生的必修课,并在教育经费投入、教材体系建立、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时间保障、教学形式创新、教学效果评估等方面狠下功夫。加强大、中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而迫切的现实课题。除须切实加强课堂教育外,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与法制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安全教育信息平台设法律专栏
针对“关于将法律课作为大中小学生必修课案”,市教育局进行了回复: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教育部将中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等课程统一改为《道德与法治》,在小学六年级上册和初中八年级下册设置了法治专册,这标志着困扰多年的法治课程、课时等问题得到解决,我市认真落实教育部统一部署,在中小学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体系,驻青高校也均按照国家要求,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
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活动中专门设法治教育的内容,在演讲、辩论比赛和模拟联合国等活动中专门设法治的主题或议题,并根据学生实际,在青岛市安全教育信息平台专门设相关法律专栏、定期发送法治方面的案例视频,一生一号,组织开展学习,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结合,强化了法治的育人功能。市教育局还鼓励中小学整合课程资源,开设法治校本课程,鼓励高中学校增加法治选修课课时。
参加模拟法庭感受法律威严
同时,坚持法治知识学习与法治体验相结合,2016年起启动“走进”系列法治实践活动,要求每名中学生都要有走进一次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人大机关的经历,每一名中小学生都要参加一次模拟法庭活动,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
争取司法部门支持,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请率接近100%。争取中院、检察院支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官进校园”“检察官进校园”等活动,邀请法官、检察官针对青少年涉法犯罪的重点领域举办讲座,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
推动法治教育队伍培训常态化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推动教育法治课程资源系统化。全面落实国家课程,结合中小学生特点、青岛区位特征和高水平、有特色教育体系建设,开发、汇聚并推广学生规则意识和公民意识培养、未成年人保护、海洋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治教育资源。鼓励引导教师上好以法治为主题的班会课,纳入中小学优质课的内容,努力打造一批精品示范课程,增强法治教育的特色。
同时,进一步推动法治教育队伍培训常态化。依托教育部法治名师培养平台,遴选《道德与法治》学科的青年骨干教师到中国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培训深造,培养一批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高的法治教育名师。会同综治、司法等部门,进一步优化专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结构,强化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努力提升兼职法律队伍素质。还将进一步推动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规模化。在前期建设依法治校的基础上,采取市教育局定标准、学校自主申报的形式,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进一步设立示范性的“法治教室”,承担辐射周边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