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为何城市白领不要月经假,而女工则近乎绝望呼唤?
奥运赛场边,傅园慧一句“来例假了”惊动了全国观众,它让我们为洪荒少女勇敢破除月经污名鼓掌的同时,也将女人该不该因为月经休假的问题,再次带入了公众的视野中。
饱受痛经之苦的小园园。
中国有月经假吗?
其实我国各省市关于“月经假”、“生理假”的法规政策已经存在20余年的时间。
1989年颁布的《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从事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建筑和一级以上(含一级)高处作业,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等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给予休假二至三天,并相应减少劳动定额,不影响各种奖励和评比。
1989年实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明确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如何具体实施“特殊保护”的责任就落在了各地省市政府的肩上。
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有经期假的权益。
月经假要还是不要,只有一个声音吗?
近日,据女声进行的题为“要不要对女职工增设‘生理假’”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全部1020位投票者中,支持增设生理假的有204人,占20%;而其中的762人,占参与调查者的75.4%,则担忧增设生理假会给行业性别歧视带来更严重的影响。
而有趣的是,在深圳市总工会微信平台上发起的“你支持实施痛经假吗?”的投票中,截至2016年8月28日16点整,其中已有1122票支持实施痛经假,占比94%,反对实施痛经假的只有19票,占比1%。
原来关于月经假是不是该设立,不同的女性有着不同的观点。我们试着从以上两个平台的关注者的行业身份进行分析。女声的粉丝以都市白领和青年学生为主,而工会的关注者则更关心工人权益问题。两相对比之下,问题又来了:为何城市白领不要月经假,而女工群体利益的关注者们则选择支持设立月经假呢?
深圳“手牵手”机构征集女工呼吁月经假。
假期和福利谁都想要,然而当目前的法律法规不能很好地落地实施,当结构性地反歧视规则在现实面前频频失效,见怪不怪的人们对于现有的反歧视体系很难抱有希望。因而调查中的反对者反的不是月经假本身,而是通过反对的态度表达了对于现有福利政策和职工权益保障制度的不信任。
要月经假!女工不担心就业歧视吗?
为了回应这一点,我们必须看到,现有的许多用人单位对于女工的权益保护政策已成为一纸空谈。比如根据《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对女性职工实行“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和更年期。相关规定的初衷自然是好的,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变迁,现在早已因为没有相应的反歧视措施而被“架空”,这也是诸如此类“保护性平等”所遭遇的共同困境。
大部分女工无暇顾及争取权利是否将催生更多歧视的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在权益的争取中,她们失去的其实只有锁链,她们并没有都市白领女性所具备的谋求更好的生存条件的机会。无所期许于是无所畏惧,争取月经假成了女工们几近绝望的呼喊。
而具备更多选择和资源的城市白领女性,尚具备遵从不平等的规则、在大环境下进行去性别化的争取的条件。因此女白领们从自身职业生涯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排除一些可能的不利因素,无奈地顺应企业和市场,在愈加狭窄的职场生存空间中挣扎,也是无可非议的。
其实,工业链条从不会因为“月经假”而停止录用女工,因为即使是现在,女工廉价的劳动力还是密集型劳动产业得以运作赖以生存的动力。工厂看中的是亚洲女性纤细灵巧的手指,以及耐受而驯服的个性,与商业公司不同,工厂的压迫不需通过性别排斥来实现,而是通过一方面利用女工的社会性别特质,同时将女工的身体去性别化。
所以即便同为女性,底层的女工与白领阶层的遭遇仍有着阶级的差别,而女性发挥主体性,对自身生存条件进行评估,应对自身生存困境的心态和策略也不尽相同。
不仅是月经假,与之类似的,女职工生育歧视问题也有着相似的背景,其他单位是生育歧视不用育龄的女性,而工厂从来都用育龄女工,但是完全不提供任何保护。说到这里我们发现,似乎“女职工”这个概念的适用性存在问题,体制内的铁饭碗女性、体制外市场化就业的女性、工厂女工,其实都有着各不相同的生态,她们也在阶级和性别的双重维度中,与这个社会发生着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
从这个角度说,在看待月经假的问题上,承认不同群体的差异,看到不同身份、阶级的女性的多样性的需求,是非常重要的。承认和正视差异,就不能假设大家的现实性社会性别利益都一样。因此,我们支持女工发出自己的声音,也支持更多女性在争取权益的同时,勇敢地说出自己的需要,更敢于展现对话的精神。
对于决策的制定者,月经假不该是单一的要还是不要的问题,而是需开启更多元、包容和人性化的政策制定方式,综合不同岗位、工种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同时努力将现有的法律法规规范落实,才是更加合理和可持续的。
(作者枣枣,吕频对本文亦有贡献。本文转载自女权之声微信公号genderin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