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案例】58岁女子小区内滑倒致九级伤残,物业担责40%

  原标题:【物管案例】58岁女子小区内滑倒致九级伤残,物业担责40%

  

  

  58岁女子小区内滑倒致九级伤残

  物业担责40%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案。58岁的马惠君(化名)是天心区某小区业主,2014年8月23日,她在楼栋门厅滑倒受伤,住院治疗后,伤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她认为,自己摔伤是因保洁员向地面洒水,使地面湿滑导致,并且当时物业也未设立警示牌。因协调未果,她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因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瑕疵,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马惠君摔伤造成的损失承担40%的责任,赔偿56950元。

  业主:

  地面有水且未设警示牌

  马惠君表示,2014年8月23日早晨,她买菜回家进入楼栋后,在门厅内滑倒。随后,她入院治疗,确诊为左腿髌骨粉碎性骨折,并进行手术。经鉴定,伤情为九级伤残。面对这样一桩“糟心事”,马惠君认为事出有因。

  “清洁工打扫楼栋卫生时,向地面洒了水,而且没有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地面湿滑,才导致我摔伤。”她说。事发时监控视频显示,当天早上7点53分,保洁员在楼栋门厅内拖地。大约两分钟后,马惠君买菜回家,在门厅转弯时滑倒受伤。

  马惠君表示,当时物业公司在地面未干的情况下,也未在附近设置警示牌。她认为,这次意外对她的健康和身心造成较大伤害,生活受到影响,并花去医药费1.6万多元。

  出院后,她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但都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她只好起诉至天心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43874.67元。

  物业:

  业主受伤是自己不小心

  物业公司提出,事件起因是马惠君走路时不小心意外摔伤,并非物业公司原因造成。

  他们认为,马惠君年近六十岁,本身容易摔伤骨折,而且当天进入门厅时走路步伐频率较快,手上也提有东西,因此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对环境和安全有足够的判断力。”物业公司认为,马惠君没注意周边环境,对摔伤这一结果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应自行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辩称并不存在侵权行为,他们尽到对公共场所管理应尽的义务,作为小区的管理方,他们每天都打扫门厅卫生,事发当天保洁员也已完成门厅卫生,因此不存在马惠君所称的地面有水湿滑导致其摔伤。

  此外,物业在门厅墙壁上设有明显的安全提示标志,提醒业主注意小心地滑,因此已尽到物业管理职责。法庭上,物业公司提供了现场照片,证明现场张贴了该标志。对此,马惠君质疑这是事发后增设的,且照片中看不出设置标志的具体位置。

  对于马惠君的质疑,物业公司也未能提出证据佐证,且事发时监控录像中也未出现该标志,法院认为难以采信。

  判决:

  物业赔偿业主56950元

  天心区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地点在长沙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公共通行区域,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被告物业公司对其管理的区域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原告马惠君摔倒的位置为楼栋的门厅,铺设了大理石,地面潮湿时易滑,被告物业公司在履行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职责时,应对业主负起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但其员工在拖地后,并未及时采取干燥措施,也未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故认定被告物业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存有瑕疵,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马惠君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自身安全负有谨慎注意义务,行走过程中应充分注意路面情况,但她忽视风险,未关注地面情况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综合考量双方过错,法院酌定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马惠君因此次摔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马惠君自行承担60%的责任。

  据此,一审判决该物业公司赔偿马惠君损失共计56950元。

  法官说法:

  物业公司有过错才赔偿

  只要在小区内摔伤,物业都该赔偿吗?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侵权责任法层面的法定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物业公司有过错才赔偿。

  本案中,物业公司就是因为拖地后没有及时对地面采取干燥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对原告摔伤具有过错,所以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而且受害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自身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生活中,导致摔伤的原因很多,如果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并无过错,就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担责。

  维权需准备哪些证据?

  法官:受害人对于事故发生的经过、对方过错以及自身损失应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建议受害人及时对现场进行摄影、录像,及时调取小区监控,或寻找相关目击证人,并保留好治疗单据、病历记录以及所有能证明自身损失的证据。如受伤较严重,还可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进一步确定自身损失。(微资讯摘编自《华声在线》,记者:刘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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