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求助】幼升小网友:问政网友 2020-04-25 21:15 已回复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龙泉驿区流动人员,是指:①非成都市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②成都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人员。流动人员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有两种方式办理(注意:申请人为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资料只能提供同一个申请人的,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一)用材料办理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需到居住地辖区对应的派出所办理。)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①子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②申请人的户口簿、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司法部门出具其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龙泉驿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须打印2019.05-2020.04在成都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清单;可登陆天府市民云APP、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成都人社微信公众号自行打印,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政务中心办理)。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如:以下任一种材料)①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可登陆天府市民云APP、成都数字房产网查询打印记录,也可到龙泉驿区政务中心办理)。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可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6. 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小学一年级新生除外)。 (二)用积分办理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①子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②申请人的户口簿、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司法部门出具其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3.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居住证积分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6月1日-7月31日,9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积分结果并打印;居住证积分集中受理地点: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咨询电话:028-96536、028-64733986。请2021年申请子女秋季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按要求提前进行积分申报!)。4.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小学一年级新生除外)。 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户籍所在地儿童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划片就近入学的政策,如您或孩子的父亲符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可提出入学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龙泉驿区教育局将为您孩子统筹安排一个公立学校的学位。如您还有疑问,您可拨打龙泉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28-84865929,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对龙泉教育的关注和理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4月30日10:20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