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违法性构成要件必背考点:行为主体 自然人的特定身份进入阅读模式

  一、自然人的特定身份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一般要件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

  (一)真正身份犯:定罪身份

  1.行为人只有具备这种身份才能构成犯罪,且必须开始犯罪时就具有,如贪污罪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定罪身份属于违法性构成要件要素。

  3.在真正的身份犯中,定罪身份只针对实行犯即正犯,即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必须具备定罪身份,而不具有身份的人只能成为帮助犯或教唆犯、与具有定罪身份者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不要求定罪身份的犯罪的实行犯。

  (二)不真正身份犯:量刑身份

  1.量刑身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影响加减量刑。

  2.量刑身份属于责任内容。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

  3.不真正身份犯的犯罪中,没有身份的人不受身份影响。

  (三)自然人身份的范围

  1.特定身份的种类包括:

  (1)特定公职: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

  (2)特定职业:航空人员、医务人员

  (3)特定法律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4)特定法律地位:证人、鉴定人、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

  (5)持有特定物品:依法配备公务用枪

  (6)参与某种活动:投标人、公司发起人

  (7)患有特定疾病:严重性病患者

  (8)居住地和特定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

  2.身份必须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即具有,行为后才形成的不属于特殊身份。特定身份可能是终身具有,也可能是一定时期的身份。

  (四)主体不同的身份犯罪名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定罪身份:报复陷害罪(只有特定身份才能构成此罪)

  (2)量刑身份: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其他主体也能构成、但特殊主体加重处罚)。

  2.司法工作人员

  (1)定罪身份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注意】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司法工作人员,还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

  (2)量刑身份

  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虚假诉讼罪。

  3.判断公务的标准

  事务具有公共管理性。这是指事务关系到多数人或不特定人的利益。仅与个别人或少数人相关的事务,不是公务。事务具有行政职责性。这是指事务属于行政职务,并承担行政责任。

  4.常考的身份犯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在报复陷害罪中是定罪身份,在诬告陷害罪中是量刑身份。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不是身份犯,不要求行为人有身份(既不是定罪也不是量刑身份)。

  (2)非法拘禁罪中的量刑身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量刑身份是司法工作人员。

  (3)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量刑身份是司法工作人员。窝藏、包庇罪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