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要防止“小学化”

  自治区教育厅出台双语幼儿园管理指导意见 幼儿园教育要防止“小学化”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向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治区实验幼儿园等相关部门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双语幼儿园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幼儿园不得以举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由,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规定

  根据《通知》,县级及县级以下幼儿园统一选用《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双语幼儿园幼儿用书》及教师用书,地市以上幼儿园根据实际选用区内外幼儿读物,严禁使用其他教材。 政策

  我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免费教育,免费项目有保教费、幼儿读物费、交通费、杂费。幼儿园依据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原则可代收伙食费和服装费,但是不得强制。民办及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实行定额免费补助政策。

  禁止使用小学教材 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5岁的丹增罗布在拉萨市实验幼儿园上学,他每天起床后都催促着妈妈带他出去等校车。“我儿子特别喜欢上幼儿园,喜欢和里面的小朋友一起玩。每天回来他都告诉我,在幼儿园有好吃的饼干,老师还给大家吃苹果。我观察了一下,我儿子在幼儿园也没有超负荷学习,幼儿园有发锻炼智力的书给他,回来之后可以照着教材做些手工,但是这些书幼儿园都没有收费。”丹增罗布的妈妈次珍告诉记者。

  根据《西藏自治区双语幼儿园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幼儿园禁止使用小学教材,应按照《西藏自治区城镇学前双语幼儿园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学前双语幼儿园(学前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规定开设课程,合理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根据《通知》,县级及县级以下幼儿园统一选用《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双语幼儿园幼儿用书》及教师用书,地市以上幼儿园根据实际选用区内外幼儿读物。

  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幼儿园教育教学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教师要根据活动目标与要求,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活动前要熟悉活动内容,自制活动教具,为幼儿参与活动提供必要的操作材料,创设适宜的教育情境,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类教具及教辅设备,避免教学过程无准备、不充分。同时还要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的“小学化”、“保姆化”倾向。

  实行日托制

  不提倡寄宿制

  根据规定,我区实施农牧区学前两年、城镇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地市、县独立设置学前三年双语幼儿园;乡镇以小学为依托,建设学前两年双语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在原有村小学和教学点积极发展学前双语教育。县级及县级以上幼儿园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乡镇、村幼儿园由乡镇小学管理。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全区幼儿园为日托制,不提倡开办寄宿制幼儿园。

  区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613所,在园幼儿73405人,入园率达51.98%。“我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免费教育,免费项目有保教费、幼儿读物费、交通费、杂费。幼儿园依据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原则可代收伙食费和服装费,但是不得强制。”

  我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布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承担学前教育任务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农牧民子女实施补助政策;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承担学前教育任务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实施助学金制度。

  区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强调,幼儿园不得以举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由,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另外,有条件的幼儿园,每年需组织在园幼儿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为每个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对幼儿身体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健康资料的信息记录,动态掌握全园幼儿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