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渎职为校园暴力提供了温床

  安徽12岁小学生逼迫同学吃屎喝尿,并索要钱财数额多达三万有余。被媒体曝光后,又放狠话,声称要“弄死举报学生”。

  这个12岁同学的残忍,可谓做到了极致,“钱没给够,就逼迫吃屎喝尿;上学放学,有专门同学车接车送;每天有同学为其买早餐;索要的钱财,有专人保管;为家境不同的同学,制定“保护费”的不同标准……这样系统、规则地经营着自己的王国,并使一切都循规蹈矩、井然有序的运作,你会想到,操纵这一切的是一个身材矮小,略显瘦弱的12岁孩子吗?

  这位12岁的始作俑者很聪明,将老师赐予的“收作业查背诵”权利运用地游刃有余,既“合纵”又“连横”,俨然一方霸主。事实上,他并没有实施暴力的个人条件,但他为了收拾别人,让多数学生通过在自己的权利下折服,再用部分学生去给自己增加实力更好的驾驭别人。该课代表运用吃屎喝尿这种矮化人格打击自尊的方式,彻底解除了同学们本能防御,让他们臣服于自己,对这个群体呼风唤雨。

  我们知道,任何群体都会产生权利,然而权力的监督必然来自赋予权力者。任何群体也都有人去行使权力,当权力被具体化为一种职业权力时,表现出职权和职责的统一,既不可越权行使职权,也不可随意放弃职责。教育学生,既是教师的责任也是教师的义务,查作业查背诵不论形式如何开展,最后以督查失败为收尾,此乃老师严重渎职;该教师授予了课代表检查作业等权力,但是并没有起到监督者的权利,此乃严重滥放权。渎职加滥放权,对放权客体不加监督甚至有可能是不予置否的态度是酿成悲剧首当其冲的原因。

  回到事件的根本,有几处颇为耐人寻味之处:受迫者在“强权政治”下甘愿沉默的原因既不是来自老师,也不是来自施暴者,而是一个很值得琢磨的警告:做不好作业背不好书就等着受罚吧,只是这群正值少年的孩子并不能分清还有什么受罚能比吃屎喝尿更严重,从孩子们哆哆嗦嗦向家长们坦白的细节中,可以肯定的答案是:有!在中国,教师一直拥有与家长类似的权力,这就决定了我国传统观念中学件总是被置几被动的地位,学生必须听从教师的教导与训诫,老师的任何要求在学生眼里都拥有“圣旨”的意味:作业要完成好、背书要背的过,不然就是“抗旨”,在学校的管理规定里,很多时候找不到能切实保护学生的条款,只有禁止学生行为的条款。学生不得有任何的不满与反抗,教师的“师威”一再膨胀,这当然是渎职产生的温床,放弃掉自己的教学权与合理的惩戒权利而转交给课代表“奉旨查学”,却不对课代表的行权进行监督和审查,悲剧由此诞生。而受压于课代表“查作业与背书”压力的学生经常受辱却敢怒不敢言,长此以往对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拉帮结派蔚然成风,“黑社会”意味十足。而这些行为的传染性极强,极易在学生中传播开来,形成恶劣校园风气。教师授予课代表的鞭子,让课代表把这个班级彻底变成了地狱王国,让所有的同学受尽了屈辱与折磨。

  对于施暴学生而言,面对的舆论的斥责,非但无悔过之意,反而变本加厉,竟扬言要“弄死举办人”,是谁之过?对于渎职教师,媒体将事件曝光之后,非但没有自省检讨,反而假借学生家长的身份告诉媒体一切都是虚假的没有这回事,齿冷之余令人深感失望;教育是公益事业,是国家的贡任,面对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出现的问题,却需要通过媒体来解决,该反省的不仅仅是老师和学校,还应该有国家和社会。(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