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勇先进事迹材料

  在这个世界上,一星陨落,暗淡不了整个星空;一花凋零,荒芜不了一个春天。纵然是一生清苦,他也怡然自乐;纵然是马革裹尸,也只是他的抉择;纵然是谄媚迎合,他也不随波逐流。

  秦勇,男,汉族,1969年5月8日出生,党员,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现任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审判员,执行长。

  2016被授予院年度先进个人。

  秦勇先进事迹材料

  2015年收案134件,结案110件,执行标的到位率31% ;2016年收案214件,结案206件,执行标的到位率32% ;2017年收案221件,结案124件,执行标的到位率27% 。

  秦勇同志在碑林法院执行一庭从事执行工作以来,树立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以扎实的业务基础,优良的执行作风,良好的政治素质办理了一定疑难复杂的涉访涉诉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在办理申请执行人成繁军等与被执行人西安市碑林区古迹岭道路拓宽拆迁安置建设有限公司等拆迁安置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8案,因本案被执行人古迹岭公司系碑林区财政局、碑林区建设局投资成立的公司,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秦勇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在银行的420000元存款予以扣划并对其位于位于本市环城东路(南段)36号古迹岭-32号楼附楼第7层的全部房产予以查封,进行了评估、拍卖。因无人竞拍等原因流拍。申请人虽对法院的执行无异议,但对古迹岭公司及其主管的区政府有关部门意见极大,多次有组织的上访。秦勇法官经过考虑,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上述房产再次另案查封,并再次评估、拍卖。在院领导的积极协调下,区政府为此专门召开了各部门协调会,使查封的房产得以以人民币3684219元变卖。同时,协调了部分房源。上述案件历时七年,秦勇同志与院庭领导无数次与申请人、区政府沟通,稳定申请人思想,并多次化解了申请人进京上访等过激行为。收到案件款的申请人非常高兴激动,纷纷表示要对秦勇法官多年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被秦勇同志婉言谢绝。又如以秦勇同志为主牵头办理的申请执行人陈鑫根等与被执行人陕西祥和珠宝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254案,涉案金额5011965元,申请人众多,且多为老年人,情绪较为激动。为维护社会稳定,秦勇法官立即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冻结并提取了房屋租金3400000元,同时,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稳定了申请人的情绪。为方便执行款的发放,秦勇法官与院财务科同志多次沟通,反复核对,统一以同一银行办存单的形式向申请人发放了案件款,使申请人不进法院便领到了案件款,方便了这些老年申请人。当事人对此极为满意。上述案件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得到一定的解决,消除了信访的隐患,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院庭领导的肯定。

  秦勇先进事迹材料

  秦勇同志在多年执行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执行法官只有保持清正廉洁,才能不偏不倚的履行裁判的神圣职责,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和威严。他的清正廉洁充盈着每一个他执行过的案件,严谨是他的风格,更是他的性格。每一次办案,他都会干劲十足。以他良好的办案作风,才能有如此成就。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官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人,必须有更强的法纪观念。秦勇同志多年来,时刻警钟长鸣,严格要求自己,扎牢廉洁这道关,多次拒当事人的约请,无一起涉及廉洁方面的投诉,努力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洞庭碧波,十里长安,秦勇同志的一生是无私奉献和严谨认真。在近几年执行工作中,办理了多起涉访涉诉的集团群体案件,在院庭领导的支持下,经过其辛勤的工作,不懈的努力,最终都得以基本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人的一生或许平平淡淡,或许庸庸碌碌,而秦勇同志的突出表现注定了他平凡却不平庸的一生,在此期间,他不仅得到院庭领导同志的认可,也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肯定。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他的人生信念;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是他的人生态度;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的人生信仰。秦勇同志的一生,像“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陆游,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飘然而来,忽然而去。秦勇同志用他短暂而严谨的一生,为他的司法生涯画上了最为瑰丽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