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把安全教育变成了免责保护?学校安全教育应落到实处

近日,重庆8名小学生周日在外玩耍,一人不慎落水,7名学生相继施救,结果全部溺亡。6月25日,端午节假期,来自安徽省临泉县的5名学生骑着电动三轮车前往9公里外的河南省新蔡县玩耍,其中2名15岁少年在一鱼塘中发生意外不幸溺亡。

10个生命就这样瞬间消失,10个家庭的父母,将承受巨大的悲痛,我们也都为这10个年轻年轻生命的逝去,感到无限惋惜。学生溺水,有人提出:

学校和老师应承担多少责任?


面对这样的问题,众人的答案也不尽相同,但大多数人的观点还是站在了学校和老师这面,认为

学校和老师,不应该承担责任。

这种情况也确实和学校没有关系,事件发生在假期,主要是由于家长的监管不力造成的,学校也应该对学生做过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也应该让学生和家长签过防溺水的一封信。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把责任推给学校和老师,确实是有点儿过分,有点沾边儿赖和讹诈的感觉。


有些人就是这样,当一件事情发生后,最希望把责任推给别人,尤其是作为软柿子的学校和老师,要是能让他们承担一部分责任,不仅能收获到别人的同情心,还能收获到道歉和赔偿,简直是名利双收。所以,很多人就热衷于分解责任,尽最大的努力,把责任分解给他人。尤其是遇到和学校教师相关的事件,更是想尽办法把责任分摊给学校和老师。


经常要无端地承担责任,把学校和老师弄得疲惫不堪,有些人把学校和老师戏称为“

无限责任公司

”,不是没有理由的。学校和老师受到了处罚,作为上级的教育行政部门也很难受。怎么办?如何解决呢?

学校和老师最容易受牵连的就是学生的安全,只要学生不发生安全事故,其他的都好说。于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老师只能在安全教育上做文章,安全往往被学校列为头等大事。按道理说,

安全教育

这么被重视应该是好事啊。但实际情况是,学校明明做了安全教育,但等一些事件发生后,仍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为你没有证据。


所以,很多学校把工作重心又转移到了

证据留存

上,即进行安全工作要留有痕迹。每个学校都安装大量的摄像头,制定各种安全方面的预案、方案,设置各种排查、检查、考核的表格要求老师填写,印制大量有关于安全的一封信、告知书等要求学生和家长签字等等。这样做的好处就是,

学校确实是免去了一些责任


?本来老师们的工作就不轻松,教学任务重,成绩考试重要,各种活动多,额外工作繁杂。而

安全工作又让老师在无形当中增加了很多负担

。填写各种安全排查、检查表格,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完成网络安全课程并指导家长学习完成,带领家长、学生进行各种网络安全竞赛,发放、收取各种需要学生、家长签字的安全一封信、告知书等等。


看到这里,很多人已经发现了,

学校的安全教育已经变了味道,变成了免责保护教育

。其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老师,也是没办法,只要这项安全工作我们做了,并且留有痕迹证据,我们就没有责任了。估计家长和学生签的一封信和告知书,也没有几个人能真正的阅读和学习,只不过就是签个名字了事。安全视频也只是挂着完成任务就行。具体学生在安全教育的过程中,了解了多少危险事项,学会了多少安全知识,掌握了多少安全应急处理办法,已经没有人关注了。


假如孩子们能够深刻认识到水深的危险性不去河边玩,假如孩子们知道当危险事件发生后如何快速向大人求救,假如孩子知道如何在保护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救助别人,假如孩子能真正掌握一些急救方法,

或许可以避免、减少孩子死亡事件的发生


学生的安全知识,安全常识,急救方法在哪里能够学习到呢?还是

需要依靠学校的安全教育

,只有

真正地把学校的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减少学校教师的繁杂事务,真正设置相关的安全课程和安全教师,才能够真正的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