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宣传系列——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

一、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

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有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综观各类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

二、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即将实行的一部“交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还对驾驶车辆、骑车、行人、乘车人、高速公路和道路管理以及交通违章处罚等,都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三、案例提醒

案例一: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14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时,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案例二:2004年10月27日晚,某中学女学生李某走到丰乐路与迎宾大道的交界处过人行横道时,一辆中型客车正快速通过十字交叉路口。见到有人,客车紧急转方向盘,但车尾仍把李某撞飞。经过几十个小时的抢救,李某仍不治身亡。

四,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安全出行的三大原则: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

第一,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灯,熟记红灯停,绿灯行。

第五,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第六,不要搭乘超载车和三无车辆。

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同时还要当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员,向别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要帮助家长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来源:马鬃山高速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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