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司法局“三加强”做好未成年人教育监管
【来源:合肥市司法局_直击一线】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成立由公检法司、律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30人“八五”普法讲师团,进罗河初级中学、教体局、牌楼社区等单位开展关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治巡讲活动。组织司法所在辖区镇村(社区)循环播放《未成年保护公益宣传片》,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讲座,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全县19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被聘请为属地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每年春秋季开学之际,法治副校长走进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抚养、交通事故、教育机构损害等行为,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第一时间安排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给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及时援助、应援尽援,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监管帮扶,落实司法保护。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矫正原则,主要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心谈话、心理辅导等矫正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中存在需要在矫正期间继续完成学业的实际情况,县司法局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在外地上学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外出审批手续,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能够完成学业,重新回归社会。
今年以来,庐江县司法局开展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1万余人。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5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未有违法违规行为。(周欢、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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