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4所小学将试点课后服务

  滁州网讯 孩子下午放学早,不少家长常常为接孩子而烦心。从本学期开始,困扰我市广大家长的“三点半难题”有望得到逐步化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日前,我市发布了关于开展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20年秋季开始,在滁城4所学校试点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将在全市推广。

  滁城4校将试点课后服务

  据悉,本次作为试点的4所学校分别是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滁州市实验小学、滁州市田家炳学校、苏滁第一小学。

  指导意见要求,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服务时间内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小学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课后服务时间从学校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00前,试点学校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

  试点学校课后服务师资主要由学校在职教师组成,参与课后服务的555电影网教职工应严格执行轮班制度。课后服务内容也由学校负责统筹安排,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科学控制班额,按照高、低年级分开的原则,分层次编班,服务内容相同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组班。

  服务费用政府家长各担一半

  据悉,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益服务与成本分担相结合原则,由政府和受服务学生家庭共同出资。

  课后服务经费暂按生均每天4元、每年每生在校天数250天计算。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由政府和受服务学生家庭暂按5:5比例分担,其中政府承担部分,琅琊区、南谯区、市经开区的课后服务经费按照市级50%、区级50%的比例进行分担,中新苏滁高新区课后服务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学生家庭承担的费用,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先行收取、管理,待上级部门审定后,按标准执行。各试点校须制定课后托管经费具体发放办法,课后服务托管经费90%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助,10%用于学校日常相关公用经费。 (记者郭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