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相关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

扬子晚报网10月28日讯(记者 周碧莹)近日,教育部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指导大中小学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制定并印发了《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简称《纲要》)。

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记者注意到,《纲要》明确了国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等12个领域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4个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围绕各领域安全的重要性、基本内涵、面临的威胁与挑战、维护的途径与方法等方面提出学习要求。

《纲要》提出,将相关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小学阶段侧重考察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中学阶段相关学科要把国家安全教育有关内容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兼顾活动参与情况的考察;大学阶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试,兼顾过程性考核。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国家安全专题教育、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态度、行为表现和学习成果,确保记录真实可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