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们注意了!官方明确:招聘时要求全日制涉嫌“招聘歧视”!

  你听说了吗?

  教育部发布了最新通知:指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方仔来概括下三大重点:

  01.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招收人才的时候,坚决不能唯名校、唯学历论。在招聘时,要人人平等。

  02. 有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如果要求全日制,就是招聘歧视。

  03. 如果有企业存在招聘歧视,高校可以直接把它拉进黑名单。要求全日制,只看学历的企业,以后在全国的校招工作,都不会受到欢迎。

  HR们,更难了!

  在之前的招聘工作中,比较敏感的是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健康歧视......

  现在有关学历的这一项也被提出来了,在招聘歧视方面,HR确实需要注意更多了!

  一、JD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以下内容来自一个真实的岗位JD......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985、211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2、男性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无肢体残疾;

  3、熟练掌握windows和Linux服务器的安装配置和维护;

  4、掌握oracle数据库的安装配置及维护;

  5、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善于沟通;

  6、普通话流利,英语流利,上海户籍优先。

  大家可以思考下,

  在这则招聘广告里面,有哪些以下内容涉嫌违反规定呢?

  第一,任职要求里提到“985、211院校毕业生优先”,“35周岁以下”等字眼,会让求职者产生质疑。

  因为这只是一个初级岗位,工作内容也不是很复杂,那为什么其他院校的毕业生就不能够优先考虑?35岁的工作能力就要比36岁强?这两部分可能涉及年龄歧视及学历歧视。

  第二,规定要求“无肢体残疾”,这部分明显违反《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因为《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升、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而现在招聘的只是一个系统维护工程师,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来排除残疾人的就业。

  第三,在后续的任职要求中提到上海户籍优先,也会让求职者感到疑惑。

  任职资格与工作之间没有相应的因果关系,招聘广告中存在就业歧视、限制,容易导致被应聘者投诉或者起诉。

  二、歧视下的潜在风险

  招聘广告当中不要出现涉及性别、年龄、身高、户籍、地域、乙肝、学历、血型、属相、星座等可能引起歧视的相关描述,因为这些描述不但有法律风险,而且对考察应聘者是否胜任岗位也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就业歧视、限制行为容易导致的法律后果:

  1、侵犯应聘者平等就业权;

  2、侵犯应聘者劳动权;

  3、受到行政处罚;

  4、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5、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为了避免风险,用人单位在设计招聘广告的时候,应当注意用词的准确性和表达内容的简洁性,更要注重合法性和合理性的问题。

  建议可以多罗列一些工作经验、技能、能力、品性等方面的相关条件,真正从胜任能力和人岗匹配角度来做好招聘广告的设计。

  三、遇到特殊招聘怎么办?

  首先,需要分析特殊招聘需求的原因。有的岗位领导对招聘人员私人生活、性格、生活方式这些对工作内容不相关的事情感兴趣,那这可能是该领导平时与同事的相处模式所致;首先要跟用人部门进行沟通,尽量避免在JD中带有过多的个人色彩,尽量客观专业,在面试中再进行更深层次的沟通考察。

  其次,HR需要细致分析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比如客户经理,因为要与客户沟通交流,所以客户经理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以获得客户的信任;这一部分作为工作的必备技能可以放进岗位JD内,也能更好的筛选出适合的人选。

  岗位有限,所以HR要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择优选择。

  如果用无依无据的招聘条件去破坏求职者公平竞争的求职环境,则是绝对错误的做法,小心引起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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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每一位HR都应该利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以打消用人部门的歧视念头,并通过沟通,分析出用人部门提出这样招聘需求的原因,以及真正的招聘需求,才能达到用人部门及求职者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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