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39起事故 北京地下管线为何频“受伤”?

  原标题:8个月39起事故,北京地下管线为何频“受伤”?

  地下管线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在保障城市运行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前8个月,本市已发生40起施工外力破坏地下管线事故,部分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几十万元,给城市运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记者了解到,前期调查不清、信息互通不畅,是地下管线频频发生施工外力破坏事故的主要原因。针对这种现象,市城市管理委创新搭建信息沟通服务平台,力争消除工程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产权单位间的“信息孤岛”现象。未来本市还将多部门联动打击破坏地下管线的违法违规行为。

  事件:盲目钻孔钻漏燃气管损失约15万元

  目前北京已建成的地下管线达20.81万公里,涵盖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多个领域。随着城市运行对地下管线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地下管线事故对公共安全和市民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今年7月1日,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通州区梨园镇北京轨道交通7号线东延(万盛南街)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进行围护桩钻孔作业时,因未提前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的相关情况,盲目钻孔,导致一条中压燃气管道被钻机破坏,造成燃气泄漏。被破坏的管线主要用于给通州区曹园逸家小区1000余户居民输送天然气,虽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北京燃气集团的抢险人员也及时对破损管线进行了修复,但事故还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8万元。

  事故发生后,通州区应急局对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成该公司对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除这起事故外,今年6月,朝阳区还发生一起因施工单位贸然挖掘作业造成地下自来水管线被破坏的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两万元;延庆区、石景山区也发生了燃气管线被施工外力破坏事故,分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和20万元,原因也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情况掌握不详实。

  据市城管委统计,截至8月20日,全市今年已发生各类地下管线外力破坏事故39起,其中燃气管线34起,自来水管线4起,歌华有线1起。

  分析:施工前不调查档案资料多年不更新

  地下管线为什么频繁发生施工外力破坏事故?通过调查分析以往的案例不难发现,不少施工单位都存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情况掌握不清、盲目作业等问题。

  具体来说,主要是三方面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不主动调查。为预防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准确掌握施工影响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是基本前提。早在2007年,本市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工程建设单位需在施工前从城建档案机构或是供水、排水、供电等管线档案管理机构、管线权属单位处查询作业区域内地下管线情况,或直接委托勘察单位探测查明。尽管如此,在实际施工时,还是有不少工程建设单位并未主动调查、移交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或未与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进行对接配合,有些即便进行了对接配合,也存在因施工人员变动、现场交底不清晰、施工作业不规范、盲目使用机械而引发事故的现象。

  原因二是:档案资料没更新。随着建设和更新改造,地下管网情况不断变化,但部分档案机构储存的地下管线资料却没有随之更新。有建设单位在施工前曾到相关档案机构或管线权属单位去调查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结果却发现存储的管线资料还停留在几年前的状态,这也给工程建设单位后期施工增加了不少困难。

  原因三是:现场勘测费用高、难度大。本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众多,各管线单位的管线覆盖区域和查询方式又不尽相同,逐个询问费时费力。加上受地下勘察测绘技术的限制,现场勘测难免出现遗漏或精度不准,且勘察费用较高,很多工程建设单位难以承担。而部分施工单位对破坏地下管线的风险不够重视、违章指挥、安全教育流于表面,部分管线权属单位提供信息不及时、日常配合不到位,也给施工外力破坏地下管线埋下潜在隐患。

  对策:搭建沟通平台地下管线资料须先行确认

  为解决工程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间信息不对等的难题,市城管委搭建起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信息沟通服务平台。按照相关规定,挖掘工程建设单位需在施工开始的30日前在平台上发布工程信息,包括施工位置、类型和建设单位联系人等。已在平台注册的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该信息回复施工区域是否有本单位权属管线以及相关资料查询的联系方式。之后,挖掘工程建设单位需主动与相关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进行联系,查询相关地下管线资料,并进行现场确认。

  据市城管委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信息沟通服务平台已有332个建设单位用户注册,自系统运行以来共有218家建设单位通过系统累计发布了4800项工程建设信息,为做好施工管线配合工作,以及挖掘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持与服务。

  此外,本市还将建立施工外力破坏事故的约谈、通报和移交制度。各级城市管理、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于破坏地下管线的违法违规行为,除按相关规定罚款、记分外,还要约谈企业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对于未经许可,没有查询掌握地下管线资料就盲目施工,引起破坏地下管线事故的责任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停产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列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加大经济和环境影响赔偿力度,依法追究行管责任人刑事责任等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样本:为避免占压地下管线小区扩路更改了设计方案

  方庄地区如何做到了“三无”

  施工外力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并非无法避免,丰台区方庄地区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与长效保护机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范本。

  据了解,方庄地区常驻人口9万多人,地区办事处通过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科学规划、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引入社会力量建立问题发现全覆盖机制等一系列精细化管理举措,实现了地区内“没有管线事故、没有占压隐患、没有无主管线”的良好治理效果。

  “在公共设施规划设计过程中,遇到管线保护和设计方案冲突时,除了灵活变通,还是以管网安全为主要考虑因素,可以修改设计方案以及相关保护措施。”方庄地区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在群芳路终端环境综合提升过程中,原本设计的道路要从9米拓宽到13米,旨在实现双向行驶及双侧停车,路侧还要栽种行道树。但在施工前经检测发现,道路东侧地下存在管线,为防止占压问题,地区办事处协调区城管委、园林局以及电力、热力、燃气、自来水等相关权属单位了解地下管线情况,反复协商,最终更改了设计方案,取消了原栽种行道树的计划。

  与此同时,方庄地区还建立群众反馈平台、网格化管理机制以及执法巡查机制,同时引入视频监控手段,从人防技防两方面双管齐下,构建全覆盖的问题发现机制。地区办事处邀请“小巷管家”、“楼门长”参与日常管线保护巡视,并配备54名街道网格员,发现违规施工、管线破损等情况实时反馈,并在主要施工区域设立临时摄像头,对施工工程进行全程监控。

  地区办事处还将辖区内全部施工工程纳入监管范围,及时对接联系施工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并建立施工工程台账作为备案。施工建设单位在完成备案后才能开始施工,住建委派驻的工地协调员每周要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不愿配合备案的相关施工工程,及时通知城管分队进行执法,采取相关强制手段要求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作者:王天淇)

  北京燃气集团供图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