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019年秋季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须知及霞山区公办小学新学区范围

  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切实做好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 质发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科学划分学区,合理控制规模,免试就近入学,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第三条 健全招生机构,规范录取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四条 霞山区区属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学校)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霞山区户口适龄儿童,包括:

  1.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

  2.本人是户主的适龄儿童。

  3.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入其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4.户籍中登记的与户主关系属于以上情形以外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包括:

  1.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霞山区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霞山区居住证满5年,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如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半年不满5年的,按照湛江市户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录取办法办理。(5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4月30曰止倒推连续计算满5年)

  2.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劳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霞山区居住满半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住所在霞山区)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霞山税务机关纳税)满半年或在霞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半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半年)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霞山区有房地产权证的非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

  (四)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或在霞山区居住或工作的军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 专家、华侨子女、引进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霞山区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章 录取办法

  第五条 我区公办学校将根据适龄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

  (一)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1、2、3项,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实际家庭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学区学校直接录取方式录取。

  (二)在本条第(一)款招生结束后,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1、2、3项中“户籍地址与房产、实际家庭住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和第四条第 (一)款第4项、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不含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不满5年的情形)、第四条第(三)款的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到有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

  (三)在本条第(一)、(二)款招生结束后,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2项的适龄儿童、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半年不满5年的非 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按区属公办学校公布的学位名额,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四)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向霞山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 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在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民办学校根据霞山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对符合第四条规定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 的适龄儿童予以优先招录。

  第七条 我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采用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电脑派位录取两种程序:

  (一)学区学校直接录取程序

  1.查询信息。由霞山区教育局到公安户籍部门查询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2.核实信息。由学校牵头,联合公安、社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核实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3.公布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适龄几童的户口地址和学区布局,对“户籍地址与房产、实际家庭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学区学校直接录取方式录取。录取名单在霞山区教育网和录取学校进行公布。

  4.通知入学。录取学校按照适龄几童的户籍地址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入学通知书》;如在每年8月1日前没有收到通知,家长应及时到学区学校查询并领取。

  (二)电脑派位录取程序

  1.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1、2、3项中“户籍地址与房产、实际家庭住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情形的适龄儿童,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1)查询信息。由霞山区教育局到公安户籍部门查询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2)核实信息。由学校牵头,联合公安、社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核实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3)公布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已经核实的户口信息在霞山区教育网公布参加抽签的适龄儿童名单和学校名单。

  (4)公开抽签。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现场公证、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公布适龄儿童的录取结果,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录取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入学通知书》;如在每年8月1曰前没有收到通知,家长应及时到录取学校查询并领取。

  2.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的适龄儿童(不含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不满5年的情形),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1)公布报名点。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布局,在公办学校设置若干报名点,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公布。

  (2)报名审核。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五年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其适龄子女到报名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含居住证信息和社保信息,与适龄儿童关系等),并将居住证、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A4纸印)交报名点初审(持证人与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交出生证等证明材料),汇总后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送公安、社保等部门审核。

  (3)确定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名单,并在报名点和霞山区教育网公布。

  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在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中,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门现场公证,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公布录取结果,并在SS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进行公布。

  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3.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适龄儿童,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2)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权属人为其非霞山户籍适龄子女到报名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含房地产权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适龄儿童关系、房地杈证编码和房屋坐落地址。),并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属人户口簿、身份证、适龄儿童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A4纸印)交报名点初审(持证人与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交出生证等证明材料),汇总后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送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

  根据房地产杈证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中,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门现场公证,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公布录取结果,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进行公布。

  4.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2项的适龄儿童、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半年不满5年的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1)公布名额。在霞山区教育网和各公办学校公布电脑派位招生名额。

  (2)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根据各学校公布的招生名额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为适龄子女就近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位申请登记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的编号、税务登记证的编号、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内容),幷将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凭证的原件、复印件交给学校,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分别送工商、税务、社保部门审核。

  (3)公布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商、税努和社保部门审核结果确定参加抽签的适龄儿童名单和学校名单,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有关学校公布。

  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门现场公证、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公布录取结果,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进行公布。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第八条 按照控制规模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录取程序:

  (一)下达计划。霞山区教育局向民办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并提供抽签未入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名单。

  (二)录取审核。各民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报名情况,结合本校实际,拟定录取名单并上报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布名单。在霞山区教育网和各民办学校公布适龄儿童录取名单。

  (四)通知入学。

  (五)录入信息。学校在规定时间将录取学生的信息录入兹山区教育网招生平台,不录入的不能建立学籍档案。

  第四章 注册入学

  第九条 家长凭《入学通知书》、户口簿(或儿童身份证),同时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按时到录取学校为适龄儿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儿童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査处:

  (一)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的;

  (二)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杈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第十一条 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绐予行政处分;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贵任人先停职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伪造、变造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杈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二)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三)学校擅自超计划招生的;

  (四)违反招生工作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六章 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成立以下工作机构:

  (一)成立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统筹和协调,具体工作由霞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

  (二)成立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暂行办法的实施。

  (三)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总责、本校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工作。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规定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和按规定需提供的工商、税务、社保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适龄儿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每年的8月31日(含31日)。家长应在此之前按照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理顺适龄儿童的户口关系,按社会保险、工商行政管理或税 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社会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有关手续;其他各项招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霞山区教育局当年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对在霞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公布的参加抽签或录取的适龄儿童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霞山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第十五条 选择5名家长代表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由家长自愿报名后随机抽签确定。

  第十六条 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霞山区户口适龄儿童,在领取《入学通知书》后,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报霞山区教育局准,备案。

  第十七条 适龄儿童自愿放弃区属公办学校录取资格的(不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或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霞山区教育局不再安排其入学事宜。

  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修订)从2015年秋季招生起实施,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说明:

  1.霞山区教育网网址为:http://www.zjxsjy.com。

  2.2019年秋季霞山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符合《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条件的适龄儿童。

  3.户口、居住证信息提取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家长应在此之前按照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理顺适龄儿童的户口关系。

  4.霞山区户口的寄挂户、空挂户适龄儿童,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将户口迁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的户籍,否则由电脑派位或统筹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读。

  5.寄挂户指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将户口落户在亲戚朋友的户籍中;空挂户指户口地址为虚拟,人实际不居住。

  6.法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

  7.2019年秋季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依据公办学校布局、霞山区户口适龄儿童分布情况,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动态划定学区。学区范围在霞山区教育网公布。

  8.报名登记时不实填报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录取无效。

  9.如时间安排有变动,以霞山区教育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经霞山区政府同意,现将霞山区公办小学新学区范围公布(见下表)。

  霞山区公办小学新学区范围 序号 学校名称 新服务范围 1 湛江市第一小学

  东堤路及其横路,逸仙路,逸仙南、北路,民治路单号1-179号、双号2-124号,民治西一、二路,海头港及其横巷,维汉路,新发一、二、三横巷,安乐路,土木路,汉口路,胜利长堤。

  2 湛江市第五小学

  洪屋路及其横路,环湖路,爱国路,建国路,自力路,更生路,创新路及其横巷,红新路及其横巷,人民大道南双号2-28号。

  3 湛江市第七小学

  解放东路40号,民享路42号,民有路4号以后,民治路单号181-189号、双号128以后,人民大道南双号90-92号,文明东路1-8号、霞山体育场住宅区,新园路单号1-29号、双号2-8号,民享东一路。

  4 湛江市第九小学

  霞山村,工农路单号1-53号、双号2-20号,建新西路2号,工农东一路,工农西一路及其横巷,建新东路双号,人民大道南单号17-41号,解放西路1-7号,椹川大道南双号2-14号,朝霞路及其横巷,人民西一至五路及其横巷。

  5 湛江市第十小学

  谢屋村,建新西路双号4号以后,解放西路单号9-13号、双号8-22号,华欣路,华新路,社坛路双号,社坛村,文明西路,文明中路单号5号以后,解放西路北二巷,椹川大道南单号1-51号。

  6 湛江市第十一小学

  工农路双号22号以后(32号除外),工农西三路,建设路单号1-31号、双号2-26号,建设一、二横路,兴隆村,兴隆新村,坎坡村,下圩仔。

  7 湛江市第十二小学

  人民大道南单号57-65号、双号46-116号(90、92号除外),文登路,文明中路1-4号,岭南路,椹川大道南双号16-20号。

  8 湛江市第十三小学

  石头村。

  9 湛江市第十四小学

  海滨大道南单号1-19号,海滨西一、二路,解放东路1-39号,民治路126号,民有路1-3号,大生路,青岛路,延安路,绿荫路。

  10 湛江市第十八小学

  解放东路42号以后,文体路,民享路(42号除外),民享西路,文明东路9号以后,人民大道南单号45-55号、双号30-44号,人民西六路。

  (分教点:方兴村,绿林路,绿塘路单号87-99号,绿亭路,人民大道南单号65-69号,椹川大道南双号22-82号,椹川东一、二、三路,文明北一路,文明中路双号6-18号,文霞路,海头墟。)

  11 湛江市第二十小学

  友谊路(5号除外)及其横路,新港路,建新东路单号,人民大道南单号1-15号,工农路单号55-77号,工农东二、三路。

  12 湛江市第二十二小学

  龙华村,龙华新村,龙划村,仙塘村,港务局四区,湖光路,新湖大道北路,新尚路(23号除外),湖港路。

  13 湛江市第二十五小学

  海景路(霞山地段),海景二横路,观海路(霞山地段),海昌路,海滨大道南双号18号-56号,海宁一、二横路,海昌北横路单号1-13号、双号2-26号,海宁路,海淀路,绿华路6号

  14 湛江市第二十七小学

  绿村路,绿塘路1号、4号、双号86-110号、单号63-85号,新园路单号31号以后、双号10号以后,绿塘北四、五、六、七路,绿塘边坡村,绿塘上坡塘村,人民大道中单号1-17号、双号2-14号,人民大道南单号71-81号,海滨大道南单号23-49号。

  15 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

  绿塘北一、二、三路,绿塘上村,绿塘下村,绿塘卜园村,绿塘龙丁村,绿溪西路,琼绿路,绿塘路9号、17号、19号、61号,绿民路。

  16 湛江市第三十一小学

  社坛路单号,解放西路双号24-38号,南柳中村,荷花路,东新路1-13号,华荣路,华强路,荷花村。

  17 湛江市第三十三小学

  南山村,南山下田仔村,坛坡村,沙坡村,深田村,后坑村,南柳洋仔村。

  18 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

  东山村,椹川大道南单号53-73号,椹川西一、二、三路,新川路,东新路14号以后。

  19 湛江市第三十五小学

  人民东一、二路。

  20 湛江市第二十二中学

  椹川大道南单号81-93号、双号84-160号,绿塘路24号、单号101-175号、双号112-138号,绿塘北八、九、十路,椹川东四、五、六路,椹川大道西四、五路,椹川大道中1号、2号、9号、13号,机场路,银苑路1号,泉庄路1号,新村。

  21 湛江市第二十四中学

  解放西路40号、42号、单号15-31号,建设路单号33号以后、双号28号以后,建新西路单号5号鸿翔苑以后。

  22 湛江市第二十七中学

  工农路32号,工农西二路,向前路,新村场,新尚路23号,建新西路单号1-5号(不含鸿翔苑)。

  23 湛江市第十二小学原点分校

  友谊路5号(保利原点花园)。

  24 湛江市第二中学小学部

  在“人民大道南以东、绿村路以南、海滨大道南以西、解放东路以北的区域内和海滨派出所辖区范围”按招生计划数自愿报名抽签。

  25 湛江市第一小学宝满校区

  宝满村。

  26 湛江市第五小学东纯校区

  东纯村。

  27 湛江市第七小学岑擎校区

  岑擎村。

  28 湛江市第九小学调罗校区

  调罗村。

  29 湛江市第十小学后洋校区

  后洋村。

  30 湛江市第十一小学蓬溪校区

  蓬溪村,蓬莱村。

  31 湛江市第十二小学陈铁校区

  陈铁村,陈铁上村,陈铁村官营村。

  32 湛江市第十四小学坛上校区

  坛上村,深田仔村,新建深田仔村,新建黄西村,新建调丰村,新建边坡村。

  33 湛江市第十八小学黎光校区

  楼下村,龙腾路。

  34 湛江市第二十小学北月校区

  北月村,木兰村。

  35 湛江市第二十二中学屋山校区

  屋山村,屋山后村,屋山内村,屋山下村,屋山桃园村,屋山北边村,屋山房内村,椹川大道中43号、46号、51号。

  36 湛江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柳校区

  南柳村。

  37 湛江市第二十五小学百儒校区

  百儒村,溪墩村,溪头墩村。

  38 湛江市第二十七小学西厅校区

  西厅内村,西厅上村,西厅外村。

  39湛江市第二十七中学后坡校区

  后坡村,草塘村,挖尾村。

  40 湛江市第三十五小学特呈校区

  特呈岛内所有村。

  说明:X号以后(包含X号),X-Y号(包含X号和Y号)。

  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